22日上午,2015年(第十届)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在广州开幕。住建部原副部长、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理事长仇保兴在接受采访时称,广州人口比伦敦多出三倍,交通用地仅为总用地的10%-12%,比伦敦更需要用拥堵费来治拥堵。对于大城市治堵问题,仇保兴坦言征收拥堵费是早晚问题。(7月23日《新快报》)
这些年关于要不要收拥堵费,在不同城市,不同时期都上演了较为激烈的讨论。相较于“早晚要收”的表态,仇保兴此次发言中,最值得争议的地方其实在于,将拥堵费迟迟未征收的阻力归咎为这是有人在“瞎吵”!
不难理解,仇保兴所称的“瞎吵”,指的应该是大多数民众在收取拥堵费上表现出来的反对和谨慎态度。但不同意见真的是“瞎吵”吗?暂且不论治堵必然是项综合工程,具体到每个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不同,治理方式也理当各有侧重。试问,相较于国外,我们在交通布局、城市功能的优化上是否已经做到了足够好?收费用途能否保证足够的透明?这些“国情”恐怕不能不考虑。
再来看看被仇保兴称作先进经验的伦敦在拥堵费实施上的情况。此前就有文章指出,即使在已征收拥堵费的城市,仍存在巨大争议。而在效果上,亦有相关研究表明,尽管伦敦刚开始收取拥堵费时车流量有明显减少,但现今已基本恢复到原来水平,甚至形成了“越收越堵”的窘况。可见,收费的方式并不必然带来交通拥堵的缓解。若事前缺乏充分论证并兼顾“国情”,一味“效仿”就不啻为一种冒险。
以此而言,对是否收取拥堵费,多一点异议和反对声不仅无错而且是必要的。再说,任何公共政策制定与实施,公众参与讨论,表明不同态度,不过是履行基本权利的一种表现,又何以成了“瞎吵”?这些年在不少重大公共政策上,都出现了官方与民众意见的“交锋”。在某种程度上,这其实恰恰是一种进步的体现。正因为各方能够参与讨论,表达不同意见,从而能够真正通过博弈来获得最大公约数,确保政策不至于太过偏离科学与民意的轨道。
制定公共政策,最怕的恰恰是粗暴的“闭门决策”,而非多元声音的讨论。拥堵费是否要收,应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有效的公共讨论和论证后得出结论。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