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劳动权益得不到维护,最终会累积成大窟窿。让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落实到位,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已是当务之急
时值盛夏,全国各地都是热浪滚滚,酷暑难耐。可每年这个时候,对那些不得不在户外继续工作的劳动者来说,一个比三伏天还热的话题总是一遍又一遍地被提出来:你拿到高温津贴了吗?
其实,高温津贴并没有多少钱,又早已明确写进了国家法律之中,依法发放给劳动者本也不是什么天大的难事。可是为什么媒体年年在呼吁,甚至今年中华全国总工会还要不厌其“细”列举出“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对此,有这样一句牢骚也许更能表达一些人的无奈:“只能凭老板‘有良心’,靠自己‘攒人品’。”
克扣高温津贴所引发的热议,也只不过折射了背后诸多劳动权益,在社会性的默许中被架空的现实:带薪年假常常口惠而实不至,加班不拿加班费是“有事业心”,职业保护不健全也照样上岗……当诸如此类的“小权益”,被自嘲为只能靠“良心”“人品”去维护的时候,作为法律,就被执行上的缺位拖入到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所有这些“小权益”之所以在现实中被个别用人单位忽视,一个重要的根源就在于他们吃准了普通劳动者要想维权必然成本过高、得不偿失,因而有恃无恐。就拿高温补贴来说,北京规定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但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若为了这点钱闹得被人“穿小鞋”甚至丢工作,实在是划不来;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成百上千劳动者的“小钱”加在一起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既然没人来闹,不如赖过去。事实上,许多劳动者权益保护都存在这个问题:尽管劳动监察部门设有投诉渠道,而且一旦查实也都有处罚措施,但从往年的媒体报道来看,若非牵涉重大劳动权益问题,则投诉者寥寥。毕竟,投诉程序之复杂,无论从精力上还是从经济上,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都承担不起,而即使真有人挺身而出,作为个体也并没有太大的议价空间。
然而,无论高温补贴,还是加班加薪都只是“小权益”,可当所有这些休息权、劳动报酬权、安全卫生保护权等等累加在一起之后,我们就会看到实际上个别用人单位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上存在多么大的窟窿。
可能许多人对此已经习以为常,认为目前完全落实这些法律规定的劳动权益不现实,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容忍这些“潜规则”。随着经济的转型升级,全社会人力资源的价值将会得到急速提高,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执行法律的要求,更是对人才的尊重和进一步挖掘人力资源潜力的必然。那些无法正视人的价值的用人单位,早晚会被新经济所淘汰。
就目前来说,劳动监察部门积极执法,主动把纸上的权利变成劳动者手里的福利,正是当务之急。与此同时,研究如何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让最广大的劳动者自己有动力站出来捍卫其劳动权益才是更有效的治本之策。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