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中最热的三伏天已至,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日前通报,广州落水、溺水警情呈较大幅度上升态势。记者连日走访发现,在流溪河、白鹅潭、石榴岗河等噬命水域,无论是反复上演的悲剧还是岸边赫然在目的警示牌,都无法挡住野泳者的热情和决心。一些中老年游泳者从小在江边长大,对水域很了解,让他们潜意识里就会觉得江水很安全,不会出什么意外。对于众多城乡接合部的居民而言,一来家附近游泳池数量少,二来泳池收费高,而游野泳既方便又不需要经济成本。(《新快报》7月15日)
下河游泳,安全隐患突出,但并非每个隐患高发水域,每天都会出现险情。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广州水上公安累计救起落水群众298人,每年的七八月份都有约30起。这个数据如果除以这期间下河游泳的总人次,得出的溺水噬命概率肯定微乎其微。这也与下河游泳市民的实际体验相符合。正因为此,这些市民根本听不进水上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河边值守保安的劝阻,也不会把警示牌当回事。
下河游泳的溺水噬命概率不高,按照同样的算法,乘坐汽车不系安全带的遇险概率也不高(坐车不系安全带总人数,与因此遇险人数之比),为什么市民就更能听从劝阻,在乘坐汽车特别是坐上副驾驶座时,习惯性的系上安全带呢?这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方式有关。交警部门及媒体经常通过电视、网络等渠道,发布不系安全带的遇险甚至因此殒命的事故视频,以及类似的动画视频。不系安全带的行为,与事故的惨烈画面产生了可视化的直接联系,这让很多乘车者感到心有余悸,再加上交警部门的不懈宣传,渐渐改变了人们的习惯。
相比之下,警示、劝导市民不要下河游泳的工作就做得相当马虎。警示牌永远是“注意安全”、“水流湍急,注意安全”几行字,劝导、劝阻也只是干巴巴的几句话。在一些溺水事故相对高发的水域,岸边也没有提示溺水事故受害人数,更没有具体化的介绍涉事水域暗藏淤泥、水底碎石、渔网、过往船只等可能增加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一旦溺水面临的救援难度。下河游泳者也无法获得,如何做好下河游泳防护,怎样开展自救、救援或协助救援他人的一些知识和常识。
如果水上公安等部门能够有效借鉴交警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经验,更为具体、形象地做好警示劝导工作,比如,以以往一些溺水事故的监控视频为素材,制作专门的警示视频。这样一来,让下河游泳者更为充分地意识到潜在风险,相信至少可以大大减少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自救常识就下河游泳的人数,也会让下河游泳者受到来自家庭、亲友、学校、社区等多方面的劝阻,从而减少溺水殒命事故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