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抓校园足球那样抓校园游泳

2015年04月07日 07:26   来源:红网   王学进

  4月5日下午,汕头潮阳区金灶镇新林水库发生一起7人溺水死亡的意外事故。事故起因是一小孩扫墓后到水库洗手失足落水,其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戚接连下水救援,由于不识水性,相继溺水身亡。死亡7人中2名中学生1名小学生。(4月6日《三湘都市报》)

  明知救人危险,不识水性的亲人和亲戚,依然义无反顾、前赴后继地下水救援,此种慷慨赴死的悲壮情景令人动容!悲剧已然发生,再来表达对逝者的赞扬和哀悼已无多大实际意义,重要的是得反思悲剧的原因及想法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7名逝者都不识水性!悲剧的原因让人震撼,同时也直指一个严峻的现实:不识水性的国人何其多。3名中小学生不识水性不奇怪,因为多数中小学非但不开设游泳课,而且还严厉禁止学生游泳。每当暑假来临,各校都会发布“禁泳令”。不可否认,另外4位大人也是“禁泳令”的牺牲品,因为他们错过了学会游泳的最佳时期:在读中小学时没学会游泳技能。

  “禁泳令”造成的后果十分惊人。卫生部近年公布的数字显示,中国每年有57000人溺水死亡,相当于每天有150多人,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实际数据可能高出一倍,中国的溺水死亡人数居全球最高。溺水死亡人数占非正常死亡儿童的40%。

  犹记得2013年5月11日,罗阳一中8名初二学生在东江边烧烤时,一名男同学误踩江边沙石滑入江中,其4名同学发现后手牵着手去施救,5人全部遇难,广东罗阳中学的悲剧发生后——坊间引发了一场游泳课要否进入中小学必修课的讨论,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

  笔者是一位冬泳爱好者,也是一位教育工作者,历来主张中小学开设游泳课,反对禁泳令。但我也深知学校发布“禁泳令”事出无奈,一则学校没游泳池,无法开设游泳课,二则担心学生去山塘水库野游遇险,责任重大。为太平计,学校不能不严令学生游泳。这样一来,除非家庭条件较好的城市学生,在其父母陪同下,学会了游泳,绝大多数学生都成了旱鸭子。

  游泳是一项非常适合中小学生的运动项目,其功能不仅能强身健体,还在于保命。学生不从事足球、篮球、排球及其他运动项目,固然不利于强身健体,但不至于危及生命安全,而游泳则不然,不会游泳,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其重要性超过任何一项体育运动。

  当然,游泳进校园与足球进校园一样,面临诸多难题,如场馆设施缺乏、师资力量不足,但在政府推动下,足球进校园已经在轰轰烈烈推开,只要政府重视,游泳进校园也能实现。

  根据上海、武汉等地的试行情况看,要实现游泳进校园,首先要政府倡导、教育行政部门发动组织,借助行政手段推动。如早在2004年,上海市教委就发布了《关于在本市中小学开展暑期“人人运动,学会游泳”的活动通知》,武汉则以市政府名义发文《<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修正案》,倡导中小学开设游泳课。其次是加大政府投入,多兴建辖区内的游泳场馆,优惠甚至无偿向中小学生开放。再次是加强游泳社会培训管理,促使社会游泳培训与学校游泳教学的结合。培训费用由政府补贴和家庭共同承担。最后是制定发展校园游泳方案,从课程设置、场馆利用、师资配备、救生人员招聘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课程计划,借校园足球之东风,顺带抓好游泳进校园工程。

(责任编辑:周姗姗)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