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徽省政府发现自己得适应一个新局面:隔三岔五上法庭当被告。
据最新统计,今年上半年,安徽省政府71次被推上被告席。看起来这数字并不多,却已经“拔了个新高”,比去年同期多了30多次。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处一名副调研员估计,下半年这个数字还将攀升——没准还得当100次被告。
看起来,时代是真的不同了。
大家都清楚,这是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行政诉讼法》的“功劳”。新版行政诉讼法,针对长期以来“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老大难问题,新增了一系列条款。明显升高的诉讼数量,也许是对这些条款的最好回应。
在安徽公布“71次被告”这一数据后,一些人看到省政府“频频上法庭”,便开始忧思重重地担心起来:“政府半年被告的频率太高,会不会有负面效应”?
可事实上,行政诉讼数量增多,绝对值得人们为之叫好。一个对比是,比起信访案件,民众与政府上法庭解决问题的案例简直少得可怜。以2013年为例,我国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1万件,比起之前两年一再下跌;与此同时,每年因行政纠纷引发的信访案件则居于400万至600万件的高位。
早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政协委员对行政诉讼案的减少表示担扰:“是政府的工作更让人民满意了?还是民告官的胜诉率太低所以老百姓都不打官司了?”
那一年秋天,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林莉红出版过一份关于《行政诉讼法》实施状况的调查报告。调查中,面对“您对行政案件作出裁判时,会不会考虑下列因素”这样的问题,一半以上的法官选择了要把“可能会得罪当地行政机关”纳入考虑范围,更有超过90%的人表示会考虑“本院领导的意见”、“上级法院的意见”以及“党的政策”。
说到底,这一边倒的数据,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否则民众也不会一股脑儿地选择“上访”,希望倚借行政力量,来为自己争取利益。而恰恰是让政府站上法庭的行政诉讼,才是在现有诉讼机制下,普通公民在“可预期的程序里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个最和平的手段”。
因此应该庆幸,当新版《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安徽的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增多;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市长吴国雄真正站上了被告席。也许可以说,这每一份微小的认真,都有助于帮助社会建立对“法律”的信仰,都是朝着“依法治国”方向的一种努力。
不过,在叫好的同时,一些细节却略显扎眼。在安徽今年新增的这71个案件中,已有20个案件审结,大部分案件都以原告的败诉告终,仅有一件确认省政府违法:他们曾发过一纸文件,要求该省花炮企业全部关门,不论企业规模,一律赔偿80万元人民币。
也就是说,案件中超过六成涉及土地征收的案件,全部以民众的败诉告终。而在其他法治国家,尽管民告官的胜诉率是出了名的低,一般也能维持在20%左右。
那唯一的胜诉也不容乐观。7月9日,原定的二审开庭日,法庭收到了不少原告的撤诉申请。不只一个企业主告诉媒体记者,撤诉申请是被企业所在地政府“胁迫”着签下的。总之,庭是开不了了,法官还得去调查这些撤诉申请是否出自原告本人的意愿。
像这样折腾出来的低至5%的原告胜诉率,不禁让人担心。新版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能否真正打通行政诉讼渠道,让公众维权有路可循?还是虎头蛇尾,轻易就放弃了走向法治的可能?
因此,我真是很好奇,面对撤诉的花炮企业主,法庭会得出如何的结论呢?
要知道,比起大众心中对“法治”二字的打量,我们也许可以说,对这个社会而言,政府是否能保持法庭上的常胜不败,一点也不重要。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