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犯罪道路,都是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开始的。再加上不学法,成为了一个法盲。比方说,贪赃枉法是犯罪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可是,作为一个领导干部,给人谋取利益,不管利益是否正当,也不管是否实现这个利益,只要事前或者事后,你收过他的钱,便是受贿犯罪,这个道理我是在被检察院查处以后才明白的。现在想想,像我这样的法盲不出事也难。
以上这段文字摘录自7月7日见诸各大网站的一个贪官的忏悔书。这个贪官姓王名国群,是烟台市的原副市长。因为贪污受贿438万余元,王国群日前被聊城中院判处14年有期徒刑。
尽管有网友认为王国群的悔过书不过是贪官惯常的表演,但纵观悔过书的全文,王国群说他“万分懊悔”,我以为还是真实可信的。别的不说,一个沿海开放城市的副市长,还接受过央视新闻联播的专访,可谓聚光灯下的“人上人”,如今沦为阶下囚,即便减刑,也得在牢里蹲个十年八年的,而且已经贪到手的几百万,又被收缴了,弄个官财两空。你说,王国群他能不“万分懊悔”吗?
可以说,这个王国群比这几天配资炒股打爆仓的“前股民”们混得还惨。这些“前股民”们就算将身家输得分文不剩,孬好还有个自由身哩。从这个角度讲,“前股民”们如果因为贪念而“十分懊悔”的话,那王国群因为贪欲而放大千倍到“万分懊悔”也未尝不是真话。
不过,王国群说他自己是法盲,因为不懂法才犯罪的,这就要听听他的“弦外之音”了。表面看,他说的“作为一个领导干部,给人谋取利益,不管利益是否正当,也不管是否实现这个利益,只要事前或者事后,你收过他的钱,便是受贿犯罪,”这话似乎有点道理,也是他“万分懊悔”的理由,如果当初懂得这一点,就可以不犯罪。其实,这话却经不起推敲。第一,你不是副市长,谁能给你几万几十万地送钱?你现在没帮他实现利益,人家图的是下次;第二,如果你懂得法律有这样具体的规定,那你会不会去设法规避,将受贿做得更隐蔽?现在东窗事发了,不得不“万分懊悔”了。果真是这个意思,那网友们将其悔过书斥为作秀、表演,也就不无道理了。
王国群自认法盲,因为不懂法才受贿犯罪。这样的说辞,真假如何,不必管他了。倒是他在提醒世人,像他这样的法盲市长,还有多少仍在政府的大楼里出入,或许他们没有像王国群那般贪腐,但他们会不会因为“不懂法”,或者“装不懂法”去违法行政。如果是这样,那给民众带来的损失就不是几百万、几千万了。
权力要关进法律的笼子,必须让掌权人对宪法和法律有发自内心的敬畏,真的懂法守法、依法行政、否则,那个法律的笼子还是只纸老虎。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