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亏损的“糊涂账”是如何算的

2015年07月01日 10:56   来源:光明网   王传涛

  交通运输部30日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2014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公报指出,2014年度,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负1571.1亿元,即收支缺口为1571.1亿元。(6月30日中国新闻网)

  又见收费公路严重亏损!而且,纵向比较,我国收费公路亏损速率还是以几何倍数增长的:去年年底,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总体亏损661亿元。现在,亏损的数额已经差不多是上一年度的2.5倍——1571.1亿元。

  这厢是促进收费公路改革乃至收费公路免费化的汹涌民意,那厢是与日亏损且亏损数额不断扩大的“财务报表”,如此反差怎能不让公众质疑我国收费公路的经营现状与核算方式。不少网友认为,经营收费公路,基本没有到期停收和还完贷款停收的正常现象,连这样的生意或买卖都能经营得亏损上千亿元,这是不是一个笑话?更有网友直言不讳地说,如果拦路收过路钱都能亏损,能不能让俺经营或贷收,俺保证不亏损。

  质疑也好,不满也罢,还是要落脚到具体的数据分析上。通过观察通报出来的数据,我们不难发现,之所以我国收费公路亏损严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支出中的还本付息比例过大。在5487.1亿元的支出之中,还本付息支出4207.7亿元,而其他所有的运营管理、税费、养护经费支出,全部加起来也才仅仅为1200亿。也就是说,收费公路还本付息占到了总支出的77%。其中,还息与还本金的比例大约各占50%。而每年仅用于各收费公路还息的数额就达到了2100亿元。

  每年还2100亿元的利息,这说明我国收费公路通过贷款做出的盘子已经越来越大。这更加说明,全国各地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都在近几年尤其是近两三年不断追加贷款以用于新的收费公路建设。用之前有媒体用过的一个词语就是——“收费公路大跃进”,尤其是“高速公路大跃进”。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请注意,这一条规定的前面没有那么多的定语条件,无论如何最长不得超过15年。而如果收费公路通过收费能够在15年之内还足了贷款,则也可以提前免费——虽然这听起来像是传说,但确实是法律规定中已经明确了的。

  摊子越做越大造就了这样一个悲催的现实:收费公路经营单位不停的扩建,然后,我国的收费公路就会一直有还不完的贷款,只要有贷款,这收费公路就会一直亏损下去,还有可能出现越来越无法想象的亏损数额。巨额亏损的现实之下,所有的收费公路也便有了继续收费的理由。如此反复循环下去,似乎有“子子孙孙无穷尽”和“再收500年”的架势。

  近段时间以来,关于收费公路改革事宜屡有传闻。据了解,《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即将重新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将出现重大调整,将现行收取通行费的“政府还贷公路”模式,转为政府发债修路的“政府债务性公路”模式。应该说,这是制约各地收费公路经营单位无节制贷款修路的一个重要砝码。但是,笔者认为,就目前收费公路经营现状来看,先把到了期的、还完贷款的收费公路进行单条独立核算,才有可能让更多的收费公路早日实现免费。对此,我们拭目以待。(王传涛)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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