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贩子”也不应动用私刑

2015年06月30日 07:23   来源:红网   符向军

  27日中午,网上疯传郫县发生“偷娃娃事件”,小偷被出租车司机当场“识破”,随后遭到市民殴打。被打市民陈清光称,他看到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在路边哭泣,想搭出租车送他回家,却被当成了“人贩子”。出租车司机所在公司负责人唐先生称,司机这么做,“也是出于一片好心”。(6月28日《华西都市报》)

  目前被打者已经受伤入院,身上多处骨折,因为被怀疑是“人贩子”,当时被多名“义愤填膺”的市民凶狠围殴,惨不忍睹。此事发生后引起很大争议,既有说出租车司机是出于“好心”的,也有说司机与市民处事冲动的,还有说现在人贩子太多,被打者难保就不是人贩子。

  据媒体29日消息,“人贩子”的嫌疑已被警方排除,但即便嫌疑未除,或者最终证实是人贩子,市民对“人贩子”群起攻之,动用“私刑”,也并不妥当。不但可能会误伤无辜,让本意送孩子回家的热心者“好人难做”,流血又流泪,也会因故意伤害涉嫌违法乃至犯罪,从而面临法律责任追究。

  正确的做法是,当出租车司机感觉乘客有“偷小孩”的疑点时,可以依法报警或将车开往附近派出所,电话呼唤出租车司机们聚集并非最佳选择,还引发了不明真相的市民围聚,进而在“群情激愤”的冲动下,导致暴力围殴“人贩子”。而市民即便有怀疑,对“人贩子”依法可以群起合力扭送至公安机关,但并没有群起围殴的“执法权”、“处治权”,这种动用私刑的做法显然是非法的,也是不理性的。

  不过,一味指责市民的非理性也不理性,因为市民们的非理性并非“空穴来风”,当前网络上各种“抢小孩”“盗器官”的谣言甚嚣尘上,还有“人贩子一律死刑”的嗜杀言论曾一夜刷爆朋友圈,普通市民在信息不明、难辨真伪的情况下,安全焦虑被极度放大,敏感心、同情心、愤恨心交织一起,发生对疑似“人贩子”暴力围殴的现象也不足为奇。正如出租车司机的“一片好心”,当时参与围殴的不少市民大声呼吁“必须扩散!要通过微博、微信转发,这两天偷娃娃的新闻太多了……”就说明了这一点。而这,显然也与公共权威信息披露与法制宣传不够,各种造谣、传谣得不到依法及时制止惩处,以及“人贩子一律死刑”的恶意营销炒作得不到应有矫正、处置有关。

  因而,对“人贩子”动用私刑固不可取,但透过私刑背后的“民愤”,及时铲除各种“抢小孩”、“盗器官”谣言滋生的土壤,消除诸如“人贩子一律死刑”的社会狂躁情绪,显得更为急迫,而这,显然是立法、执法、司法等社会治理、监管部门应该考虑的事。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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