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神病”是一种什么病

2015年06月23日 07:02   来源:京华时报   顾昀

  一个人“被精神病”,表明制度管理上也出了问题,生了病。不仅对福清一地,对其他地方来讲这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经验教训。

  近日,福建福清城头镇居民陈先生意外发现,在公安系统信息里自己竟然被登记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调查,这是村医陈某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伪造了相关卫生统计资料。目前,福清市卫计局已对陈某及城头镇卫生院作出处理。

  这些资料,福清市是从2012年开始建档。一个人“被精神病”几年了都不知道,这可写成一段“拍案惊奇”。造成这种情况,虽说与村医陈某工作上严重失误直接相关,从中也可看到,当地相关统计造册等工作非常不扎实。一是事先培训工作不扎实,导致村医误将镇卫生院提供的统计数据当作指标任务。二是沟通不够,如果镇卫生院来指导检查过工作,与当事人见过面,不难发现问题。三是事后抽查监督不完善,导致错误数据层层上报,直至正式登记为官方数据。

  村医陈某本人也有道德亏欠。说他是工作严重失误没错,但也不排除是出于私心。因为在一个村居里,居民低头不见抬头见,不可能对陈先生有无精神病一无所知,所以,村医陈某这么做,用“无意中的疏忽”恐怕很难说得通。

  在部分地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仍存在缺失。这些年来,我国对广大农村地区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基本建立健全了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当地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统计造册,是进一步细化和搞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的举措。但是,发生这个事例表明,相关服务管理在一些地方沦为走过场。相关数据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数据造假且长期未被发觉,不难说明问题所在。

  一个人“被精神病”,表明制度管理上也出了问题,生了病。对于当地有关部门来讲,有必要开展一次抽查随访活动,找出是否还有人“被精神病”,及时清查隐患,保证相关数据准确无误。不仅对福清一地,对其他地方来讲这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经验教训。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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