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的顽强抗争,“被精神病”长达132天的河南周口市农妇吴春霞终于拿到了“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行政违法”终审判决书。正义终获伸张令人欣慰,然而吴春霞“被精神病”和她打官司的漫长经历显然在警示人们:公权滥用很简单,依法维权很艰难。
吴春霞“被精神病”是在离婚案审理的法庭上。当时,闯进法庭的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民警未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便将她带走,拘留10日后又将她送进了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实际上,“被精神病”现象由来已久。这些“被精神病”案件都有一个重要特征,即缺乏严格的医学鉴定过程和结论,有的甚至无需经过执法机关,而是受害人工作单位的领导直接拍板。由此看来,“吴春霞们”的遭遇背后是对公权缺乏约束。
权力滥用易,事后纠错难。吴春霞“被精神病”案是一个沉重的警示。要避免“被精神病”案件,应当在预防上多下功夫。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且要把笼子扎细扎牢,不能“牛栏关猫”。有权必有责,用权须谨慎。人们相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吴春霞们”的遭遇将成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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