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权之下有多少“自愿”不是被迫的?

2015年06月12日 07:35   来源:红网   林日新

  最近几天,在剑阁县,一条“县里土鸡滞销,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购买”的消息引起关注。昨日,剑阁县的教师张华(化名)介绍,他和多位同事也接到了上级部门的通知,被要求购买20只土鸡。“大家都是怨声载道,并不愿意购买。”昨日,剑阁县有关部门回应称,“购买土鸡完全是自愿,钱不会给企业,由法院指定了专门账户,直接给农户。”(6月11日《成都商报》)

  “一个职工要求购买20只土鸡(而且是存放在冻库里面的),你愿意?”“元芳”肯定会说:“我不愿意!”一来家里吃不了这么多,以一天吃一只计算,全家整整要吃二十天,谁受得了?更何况家里人想吃,也会去活禽市场去挑选那些活蹦乱跳的,不做红白喜事,谁去买冻鸡呢?另一个经济受不了,一只鸡六十元,二十只鸡,共需一千二百元,作为一个职工,一次花去这么多,谁愿意,更何况,有的家里还有两三个职工呢,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谁愿意?然而,剑阁县有关部门回应称:“购买土鸡完全是自愿。”

  本来,县里土鸡滞销,为了帮企业度过难关,“剑阁县健康畜禽产业发展推进办公室”向全县人民发出《关于帮助销售剑门关土鸡产品的倡议书》。这种用意是好的,但不能利用强权逼迫职工购买,更不能颠倒黑白,强奸民意说“完全是自愿”。事先为了政绩,搞形象工程而不顾市场规律,盲目鼓励企业扩大养殖业,结果产品过剩,引起滞销;事中就应该未雨绸缪,帮助企业向外界拓宽市场,推销产品……如此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无全局观念,无全盘打算的行为,其实是贪多求大的政绩观念作怪,折射某些领导者工作作风的任性、武断、粗暴。

  明明是强权之下的逼迫,偏要说成是“完全自愿”。难怪有评论家说:“法治缺失之下,公权力脱缰之时,任何人都会‘被自愿’。”而且这类事情曾多次在社会上接二连三地演绎着。2011年黑龙江某省级机关就下达了一份红头文件,“本着自愿的原则,希望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踊跃捐款,一般按照省级领导干部400元,厅级领导干部300元,处级干部200元,处级以下职工100元为参考标准。”可不自愿者则被领导“找他谈话”,结果全体职工“完全自愿”了;2012年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员工、教师和一些企业等,被强制捐出一个月基本工资给一个新成立的基金——负责人称这是“自愿捐助”……

  李鸿章说过:“世上最容易干的事就是做官。”确实,因为“官”掌握实权,可以对下级发号施令,可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像今天新闻中这个“官”,看到本县土鸡滞销,有损当地经济的发展,有损政府的光辉形象,急如热锅上的蚂蚱,一拍脑袋,想出个万全之策:紧盯全县职工的“钱袋子”,发个倡议: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购买二十只冻鸡。不用商量,你愿意是“自愿购买”,不愿意也要“自愿购买”……搞得广大职工怨声载道。这种行为,往轻里说是标准的强权意识、懒政思维;往重里说是典型的行政滥权、胡乱作为。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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