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产能过剩需妥善安置职工,为转型升级蓄力

2016年03月02日 09:19   来源:人民日报   李华东

  把化解产能过剩看做实现整体经济健康发展战略的一部分、适应市场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才能客观看待由此造成的部分职工下岗问题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针对化解过剩产能可能会涉及的180万名煤炭、钢铁系统职工,今年中央将拿出1000亿元,用于职工安置。这一表态为相关行业的职工注入了信心,也表明了中央通盘考虑化解产能过剩、实现转型升级的决心和准备。

  化解过剩产能,是优化产业结构、保障经济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之举。以钢铁和煤炭两个行业作为此次化解产能过剩的切入点,意味着全面化解产能、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的大幕已经拉开。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包括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严重产能过剩和高能耗、高污染行业,都可能面临同样的任务。虽然化解过剩产能不可避免会造成行业职工的下岗失业,但无论是社会和市场就业环境,还是人们的思想观念,都已非上世纪90年代末的国企改革可比。因此,有人把这次化解过剩产能理解为“第二次下岗潮”,显然与事实不符。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内实体经济发展“三去一降一补”的需求日益显现。曾有业内人士调侃,一吨钢材的利润买不来一支冰棍,煤炭卖不出黄沙价。正因如此,才需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化解过剩产能,转变生产方式,通过转型升级让其涅槃重生。这也是不少发达工业国家都曾经历过的阵痛。尤其是煤炭和钢铁行业,无论是曾经的“如日中天”,还是如今的产能过剩乃至进入“暮年”,都是市场规律在起作用,对此,人们不必过于悲观。

  化解产能过剩是实现整体经济健康发展战略的一部分,也是适应市场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客观看待由此造成的部分职工下岗问题。妥善安置这部分下岗甚至失业职工,事关整体改革的推进,也关系到这些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财政拿出1000亿元资金用于职工安置,既体现出国家对相关企业下岗职工的责任意识,更体现出人文关怀。有国家巨大投入的支持,有各种保障制度的维护,有创业优惠政策的辅助,有企业自身转型升级和创造条件的吸纳,有广阔的再就业市场环境,解决好180万下岗职工重新就业,并不是太大的难题。

  尤其要看到,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继续保持供不应求格局,为吸纳这部分下岗职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新业态的不断涌现,新兴服务业的就业形势乐观,交通运输服务、技工、操作工和销售业务等职业求职竞争压力较低,就业形势相对较好,这些都和上世纪90年代的国企职工下岗再就业有着很大不同。而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更有充分的就业岗位,加上下岗的这些国有企业职工本身具有良好的职业和文化素质,仍然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因此,只要政府部门善于引导,市场完全可以消化。

  妥善安置下岗职工,关系到企业职工的民生,也影响甚至决定着未来全面化解产能过剩的顺利推进。在保持信心与乐观的同时,更应探索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让相关的国企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并引导就业,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化解产能过剩,实现转型升级提供可资借鉴和复制的行动指南。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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