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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让职工成为分流安置的旁观者

2016年07月19日 07:45   来源:工人日报   郭宇强

  眼下,化解产能过剩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已经进入改革“深水和腹地”,一些地区与企业主动听取和重视不同职工群体的利益需求,采取内部竞聘上岗、内部退养等多种渠道分流安置职工,部分企业还针对困难就业人群制定特殊扶持政策,确保了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一些企业没有切实保障职工在涉及自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中的话语权,让职工成为分流安置工作的旁观者。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希望得到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却往往忽略职工在经济、心理等方面的需求;他们期望职工发挥主人翁作用,承担主人的责任,而不是行使主人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仍按照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思维方式,以父母情怀为职工做主,习惯于用集体需求替代个体需求、用组织要求替代个人需要;政策方案多是从政府、企业角度出发,以完成职工安置任务为目标,对职工利益关注不足。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张贴通知等沟通方式从效果上来看,更多的是单方面的解释说明、获取理解、寻求支持,而非解决问题。

  由于存在思想顾虑、沟通渠道单一等原因,职工也难以完全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愿。一些职工的合理需求最后处于“口头上很重视、方案中有体现、执行中打折扣”的尴尬境地,这也让他们在心理上产生一种旁观者的无奈感,陷入对自身利益的焦虑之中。这种心理焦虑和不安在互联网时代容易得到快速传播、不断积累发酵。

  事实上,既往很多劳动领域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恰恰是未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体作用,未能畅通职工的利益表达渠道,未能保障职工的话语权,职工成了涉及自身利益事项的旁观者。

  现如今,化解产能过剩中的职工安置工作涉及的不仅是当前的经济与就业问题,也是一个改革中的利益分配与调整问题。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应形成相关主体的风险共担机制,并且要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体作用,确保职工在企业改制以及自身安置这样的重大事项中的话语权,让职工不再有旁观者的无奈感。

  职工群体是由一个个生命鲜活、思想丰富的个体组成,他们的背后是父母、子女与家庭的期待。这一群体不应成为职工安置政绩中的冰冷数字,他们的话语权应得到充分尊重,他们的合理需求应体现在安置方案中。政府、企业和职工应该在协商中达成政策共识。

  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职工不应成为旁观者。反而应该依靠和发挥职工的主体作用,落实职工的话语表达机制与诉求权。一是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代表与群众的监督作用,注重职工安置的全过程参与,增强职工安置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多途径关注职工的经济利益、精神心理等多样化需求。相关部门应主动走进职工的工作与家庭中,通过日常的工作与生活了解其真实状况;要把互联网、微信等平台作为了解职工的想法与需求的重要途径。三是构建职工分流安置的立体化联动机制,发挥政府、工会、企业、社会组织等多主体作用,缓解职工的生活焦虑与不稳定感,帮助职工顺利渡过工作重新调整的不适应期。

  职工分流安置问题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也考验着安置工作操作者的良心。我们期待,平稳、有效地完成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让离开企业的职工安心,也让在岗的职工有信心。

  (作者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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