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养老金”不能滥用也不能不用

2015年06月10日 07:35   来源:华西都市报   李晓亮

  关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问题,一直是个老大难。全国范围内,特别是业主个体申请使用,繁琐程度和难度系数简直堪比登天。

  和这种“千呼万唤不出来”的雷打不动、百呼不应相比,郫县安靖镇某小区的业主似乎太“幸运”了,他们小区维修基金的使用却截然相反,倒有拦都拦不住的势头。

  话分两头。一方面,不公开账目;甚至在“表决事项”、“施工单位”、“资金预算”等完全空白的意见表上骗取业主签字;预算超标等事件,确需要查明。如存在套钱牟利现象,该怎样处罚担责,都要明确践行。

  另一方面,仅以该小区情况而言,“以前监控系统,无法达到安全要求。曾发生多起入室盗窃”等是否属实?如门禁、监控等系统确实需要升级,维修资金也必须启用——当然是在相关部门和业主监督下合法依规进行。

  回到这些年舆论呼吁的业主个体层面申请上,被视为房屋“养老金”和“治病钱”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如何简化流程,从“沉睡”到激活,显然还有很长路要走。

  这笔“养老金”当然不能成为个别机构或个人生财工具,被职权滥用。但对业主而言,它更是治病钱甚至救命钱,在紧急修缮时,必须能快速调用。监管上应尊重业主自治,弱化行政干预,简化程序,便民利民。至少不人为设限,与民争利。

  比如使用条件上,紧急维修可先予拨款,确保及时维修,费用核定手续可相应延后。比如用“领米发油”等小恩小惠诓不知情的老人签名,不如与时俱进网络议政,业主微信群里表决。只有业主权利真正激活后,从维修资金到社区方方面面大事小情,才能有个质的变化和提升。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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