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针对“交税了还要收费”的质疑,财政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戴柏华近日表示,无论是从公平性考虑,还是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收费是必要的,但收费必须依法有据、合理规范、公开透明。
众所周知,按照我国目前的收费现状,主要有两种性质的收费,一是合法性收费,一是乱收费。对乱收费而言,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目标都很明确,那就是取缔。但是,现实又告诉我们,从九十年代到现在,清理一轮接着一轮,措施一个接着一个,乱收费现象似乎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各种围绕企业和居民的乱收费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这其中,与合法性收费的界定不清晰,以及合法性收费本身存在诸多问题密不可分。
我们并不否认,按照国外的通行做法,象特许经营、公共服务等,确实需要通过收费才能完成,政府也不可能为这些领域的服务提供经费保障。但是,我国在这些领域的收费,并不能象国外一样,做到公平、合理,公开透明。从表面看,都有合法的依据,从实际看,却完全脱离了收费的初衷。尤其在事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收费,更是被行政权力所左右,被收费部门的利益最大化所扭曲。所谓的公平性、合法性、合理性,也就基本得不到体现。相反,各种不合理、不规范的行为,却充斥在各种收费之中。
以道路和桥梁通行费为例,国外确实都在收,但是,有多少国家的道路和桥梁收费象中国这么密、这么多,又有多少国家的收费公路到了期满后仍在收的,还有多少国家可以将公路收费取得的收益挪作他用的。发达国家已经9成以上的公路、桥梁不收费了,而我国恰恰相反,是9成以上的公路、桥梁都在收费,以至于公路、桥梁收费已经成为流通领域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严重影响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再以特许经营收费为例,适度的收费是完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也是企业和居民必须付出的。问题是,当特许变成了特权,也就一个个成为部门牟取利益的手段了。有些特许经营,完全可以以成本价收取,但是,很多部门却这项行政职能转化成下属事业单位、企业的收费权,从而大大提高收费标准、增强收费的随意性,导致这些特许经营权变成了部门和企业的特权,严重损害其他企业和居民的权益。
我们说,收费并不可怕,也不可避免,既收税、也收费,并不矛盾,关键在于收什么费、收多少费、如何收费,目的是什么。如果收费变成部门利益的工具,特许变成特权,那么,所谓收费合法有据,也就成了借口,成了披着合法外衣的乱收费了。如果拿国外的做法来证明我国收费也是合法的、合理的、公平的,是说服力不够的,也是十分勉强的。什么叫特许,什么叫服务,都必须有底线、有标准、有规范,而不是有特许经营权、有公共服务标签就可以大开收费的口子,就可以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大肆收费,且不公开收费资金的去向。
更重要的,由于合法性收费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存在随意性过强的问题。那么,其带来的就不仅仅是这些收费的不合理、不规范,还会引发许多乱收费行为。譬如权力部门的赞助费、捐资、摊派等,所有这一切,都与合法性收费的不规范有关,与部门的权力没有边际有关。
为什么舆论强烈要求费改税,为什么社会公众强烈要求取消各种收费项目,并不是他们不知道国外也有收费,不知道特许经营、公共服务可以收费,而是我国的绝大多数收费项目都已经违背了收费的本意,违背了收费的初衷。如果脱离了前提,还谈什么合法、公平,还怎么拿国外的做法来证明其正确呢?
所以,对收费问题,必须跳出是否有法律依据来看,更多的地看收费的标准是否合理、收费的范围是否扩大、收费的行为是否规范、收费资金的使用是否公开透明,尤其是收费的目的是否明确。有了这样的前提,才能拿出来与国外比。否则,就得取消,至少得规范。只有这样,收费才不会成为压在企业和居民身上的一座大山。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