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煽动”我们的“仇官情绪”?

2015年06月02日 13:48   来源:中国江苏网   朱少华

  5月30日,网曝云南省财政厅法制处原处长黄钦明在红河州建水县西庄镇张家花园景区游览时,要参观一产妇和婴儿休息的房间,产妇拒绝后遭黄钦明一行两人暴打。云南省红河州州委宣传部部长伍皓个人认证微博称,打人者是黄钦明族人,伤者家属是借黄的干部身份刺激公众仇官情绪。(据6月1日中新网)

  天哪!因为刚生过孩子,更是在“坐月子”期间,因拒绝官员参观就遭来一顿暴打,没有领导探视看望,更不见有人为其伸张正义,无奈之下上网发帖求助,而现在却招来了一顶“刺激公众仇官情绪”的“大帽子”,两个大男人,对一个坐月子的产妇大打出手,老百姓不能仇官。打过之后,上下同心,扔下500元就想收场,这也不能仇官。万般无奈,只好发帖喊冤了,却又遭来“煽动仇官”的罪名。这让老百姓该怎么办?难道被打过后还要把官员搂在怀里,喊上两句:心肝、亲乖乖呦——

  按照我们社会的习惯,妇女“坐月子”是严禁外人打搅的。北方人往往会在产妇“坐月子”期间,在门上挂上红布条,意思就是提醒外面不要进去打搅,更不要大声喧哗。按照我们社会的公序良俗,让坐月子的产妇安静休息,外人不打搅不喧哗,是一个人的最起码道德,反之,不顾产妇意愿,破门而入强行参观,不仅不道德,更是对一个产妇的极大不尊重,甚至是亵渎。但是这几个人既是“年纪一大把”,更有退休的政府官员,在这里不仅要强行参观产妇的房间,被拒绝后竟然还对产妇大打出手,此种行为放在民间,就是“衣冠禽兽”甚至“畜生不如”。即在社会上也是“千夫所指”。因此,老百姓憎恨这种官不仅合情合理,更是理所应当的。

  官方之所以认为产妇是在“煽动仇官”,就是认为动手的人并不是网帖所指的财政厅的那个“原处长”,而是他的“族人”。但是,且不说动手的是不是这位“原处长”,就是那两个男人的其中之一,就能说他与这件事就毫无关系?如果同行的没有一位“原处长”,没有这位“族人”的“原处长”的“大力支持”,这位“黄俊明”又何来这么大的胆识和勇气,会把一个“坐月子”的产妇打得满脸是血?

  正像有网友跟帖说的那样,看到了这样的一幕,不是这里的产妇“煽动仇官”,而事实上是这里的一些官员用实际行动去“逼使人们不得不仇官”的。一个官员参与,或一个官员在场,面对有人(更是自己的族人)肆意践踏我们的公序良俗及道德底线,不仅不阻止不反对,反在其中支持和纵容,对这样的官员让老百姓不仇不恨,难道还要去疼去爱吗?“仇官”不是靠谁煽动的,更不是任何人能够煽动起来的。放任一些官员的无耻和堕落不管不问,却总是责怪人们的“仇官”情绪,不仅荒唐,更是可耻的。

  要说煽动我们“仇官情绪”的人是谁?不是别人,正是这些官员们自己。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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