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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改补贴何须“强者恒强”

2015年05月13日 07:33   来源:红网   符向军

  今年4月,《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具体补贴标准为: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5月12日《新快报》)

  上述车改补贴标准符合此前中央的规定,这也让车改方案得以获批。应该说,从中央到地方,车改补贴具体标准,还是严格依循传统的行政级别对应划定,级别、职位越高,车补越多,反之亦然,可谓“中规中矩”,符合“官场”逻辑。但如放诸反腐倡廉、治官限权、重视基层的依法治国、深化改革时代大视野下,车改补贴政策上的“强者恒强、弱者恒弱”,还是值得商榷。

  按专家说法,公车改革是“变着法子”剥夺了领导干部的某些特权。理由是:车改前往往是给领导干部配一台车,折旧费、养车费加上司机费用,每年要6万-8万元左右。车改后领导领取的交通补贴,只是原来费用的一小部分,而对于中层以下干部,本来用车机会就不多,“车改”后有一定数额的交通补贴,大多数人满意。

  专家的眼里,领导干部待遇陡降,“落差”很大,已经很“委屈”。但普通群众并不以为然。

  一方面,等于是说领导干部原本耗费公帑的资格强、基数大,所以车补也要“强者恒强”、“水涨船高”,而一般干部原先享受公车待遇、耗费公帑的资格本就低下乃至没有,所以车改后也不应享受多大车补,理应“弱者恒弱”。现在有一定数额的交通补贴,等于是“额外之财”,应该守住本分,感谢、满意才好。

  另一方面,群众对一些官员特权现象多有反感、诟病,认为特权本就不公,理应取缔,甚至要追责赔偿,现在车补仍然按“等级”分配,无疑还遗存“特权”的烙印,说明改革并不彻底,因而也不令人满意。

  要设置一套完全科学、合理、精确的车补方案确实很难,但车补作为交通补贴,是解决取消公车后公务活动所需的交通费用,理应按实际交通支出需要分配发放,而不能囿于“公车改革属职务消费改革”的“牛角尖”不拔。如果说官员原先“职务消费”基础高,所以就要享受高车补,所谓“强者恒强”;群众原先“职务消费”基础低或者没有,所以只能享受低车补,所谓“弱者恒弱”。其实质,还是未走出等级思想藩篱。

  笔者所见,车改补贴的“强者恒强”逻辑,没有接上地气,也不符合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是车改的遗憾。要让车改更彻底更公平,更好节约国家财产,并打消“变相福利”、“益了处长苦了科长”等民间质疑,与其勉为其难地出台众口难调、众说纷纭的车补标准方案,不如按实际公务所需,实报实销,并建立配套财务监督制度,同时发挥公众、社会和媒体监督等力量。让公车改革走在阳光下,真正把车改的步子走稳走好,以有效解决车轮上的腐败。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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