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车改补贴”成为“福利补贴”

2014年07月24日 13:55   来源:荆楚网   刘子艳

  7月16日,中办国办印发两个公车改革文件。近日,记者分别回访杭州、温州等部分车改试点地区。面对中央最新车改方案,试点地区官员有期待,也有困惑和不解。如在浙江温州,不少基层公务员坦言现行车改补贴不够花。一位每月拿500元补贴的公务员表示,“不知道领导的补贴够不够,反正我是不够用”。

  车改补贴制定什么样的标准才能既满足公务员出行的要求,又不造成浪费,不让车改补贴成为“变相的福利”。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交通状况各不相同,车改补贴就不能一概而论,“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的标准就不能完全照搬每个地区。所以车改补贴制定的标准要多方面、多角度考虑。

  有关部门制定的现行标准是按照行政级别来划分的,若考虑到不同公职岗位对于公务交通的不同需要,这种补贴标准,对于一些基层公务人员来说,可能确实存在某种“不够用”情况,这正像有专家指出的,“往往是级别越高的人越不用出门,级别越低的人跑得越多”,因此现行补贴还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之所以会出现“不够用”的现象,是因为要弥补车改之后公车福利所受的损失。在我国长期以来公车存在着所谓“三三制”的“公车私用”现象,即“办公事1/3、领导及亲属私用1/3、司机私用1/3”, 如果车改补贴意味着必须对“3个1/3”全部进行“赎买”,确保公车福利不会因车改而遭受损失,那么,现行补贴标准当然远远不够,还需翻倍增加。

  车改补贴要根据实际情况,真正严格限定在“公务交通”范畴内、并力行“节俭”原则,剔除各种“私用、浪费”因素,坚决不能将“车改补贴”变成“变相福利”。如果非得将“私用”也算进“补贴”,恐怕再高再多的补贴仍然会觉得“不够用”。

  但是对于这种“不够用”的现象,我们也不用太过夸大渲染,一方面,它只是公务员内部少数局部情况下,而并非整个公务员总体补贴的“不够用”,另一方面,它也是相对以往“公车私用”情况的相对“不够用”,而并非低于普通居民交通消费的绝对“不够用”。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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