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利州区纪委通报称,广元监狱干警王福龙、缠龙村六组党小组长王定宣、教师王定银等人,趁国家工程拆迁之机,共同谋划垒假坟52座,骗取国家补偿款近40万元。通报还显示,共有9人因涉及此事被处理,37万余元违纪款也将追缴上交区财政。(5月7日《成都晚报》)
国家要实施工程了,自然就要牵涉到用地的问题。这在一些人眼睛里,就是“条条致富道路通罗马”的好机会。于是,一个小小的村子里,竟然垒砌了52座假坟头。事情被查处了,钱款被追缴了,损失也减少了。似乎,这起事件也可以“盖棺定论”了。可是,仔细想想这真的能画上句号吗?如果根本的问题不能解决,我想,走了假坟头,还会来了假麦地,假作物的。
52座假坟里,还埋着什么真相?笔者以为,最起码还有好几个方面的问题被深深埋葬着。
其一,国家补偿为何地方没有珍惜?很显然的是,假如这笔补偿资金是地方政府出的,或许就不会有了已经按照假坟头数量发下去的现实了。地方政府在占用土地的时候,对于补偿资金是十分珍惜的。为了少补偿,甚至会动用社会人员去恐吓,去威胁,也有地方整出假合同,瞒天过海去拆迁。到了国家工程这里,为何就会出现这类虚假冒领了呢?道理很简单,这钱不是地方的,而是国家的,他们并不珍惜。
其二,问题发现为何不是监管部门?这些假坟头的被发现,是源于当地村民的举报。当地村民说:“谁家有祖坟,我们清清楚楚”。可是,如此清清楚楚的事情,监管部门为何没有发现,而且已经将国家的钱发了下去?假如,没有村民的“羡慕嫉妒恨”式样的举报,问题还能不能发现?这说明在发放国家补偿款的时候,监管部门是形同虚设的。
其三,弄虚作假为何多是头头脑脑?这些造假的人,虽然算不上大官,虽然算不上多么重要的人。但是,在农村来说,他们都是属于头头脑脑,都是有头有脸的主儿。有警察,有教师,有村干部,这里面有几个是小百姓?这里面的深层次问题是什么?都说“朝里有人好做官”,其实在这里也就成了“有头有脸就有特权”了。这背后,必然还有腐败的交易。
其四,为造假为虎作伥者能否追责?这些假坟头是谁建设的,弄虚作假者本人不会施工,自然就是建筑队。那么,这些人员是否也该追责?“给钱,让干啥就干啥”的人还是很多的。他们认为即使属于犯罪也和自己没关系。于是,各种违章建筑出现了,我们在拆除违章建筑的时候,对于施工方是不是也应该惩罚?明知承接的活儿是违法的,还去做,这和帮助贩毒分子推销毒品有何不同?当公序良俗在心里飘逝的时候,这类“协助犯罪”的人也应该有说法了。
52座假坟里,还埋着什么真相?这是值得思考的事情,不能追根溯源,只是惩罚个体,对于丑陋现象的解决没有多少意义。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