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不是为所欲为

2015年05月08日 08:24   来源:钱江晚报   李晓鹏

  近来,一连串行车暴力事件让人反思:平时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人,也许是父母的乖儿女、孩子的好父母,为什么一旦置身车内,就变得如此面目可憎?

  这更像是一个黑色的童话:人们想要自由,却反而受困于自由。汽车的发明,带给人生活上的便利,扩大了人活动的范围。千里江陵,一日往返,借助这物质的工具,人们进一步摆脱了肉身的限制,获得了自由行动的力量。手握方向盘的瞬间,那种掌控的感觉便会随之而来,内心释放出强大的自由的冲动。可惜的是,人们在获得释放物质自由的能量的同时,并没有随之形成精神自由的自觉,把欲望当成自由,成为物质工具所操纵的欲望的奴隶,一旦这种欲望与他人相冲突,便会爆发出惊人的负能量,暴力由此产生。

  传统来看,学者们普遍认为中国人不缺少自由,可他们搞错了传统自由与现代自由的区别。我们的那种传统自由,只不过是一种小农经济的产物,由于经济上实现了自给自足,减少了与命运共同体的联系,这种自由就成为一种散漫的自由、私人的自由。也许是田园牧歌,但绝非现代意义上的自由。

  现代意义上的自由,恰如卢梭所说,是“人生而自由,但无时不在枷锁之中”的自由,是在同一个命运共同体中,对公共规则认可遵守前提下的自由,因此是一种公共的自由。但我们传统的那种自由,恰恰缺少这种公共规则前提下的自由,只有熟人的、亲近人际关系下的自由。而在熟人关系的保护下,个人的行为更加显得无所顾忌,随心所欲。

  孔子讲“从心所欲而不逾矩”是人生最高境界。我们恰恰只有“从心所欲”的自由,缺乏“不逾矩”的自觉。由于这种传统自由缺乏公共性,没有命运共同体的概念,也不把公共规则作为前提,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公共生活的需求,一旦与公共性相碰撞,必然给人以为所欲为的观感。所以我们经常看到,某些中国游客,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表现出这种不顾他人看法,与社会公共生活格格不入的、任性而为的不文明行为。

  “勇于私斗、怯于公战”是这种自由的典型表现,在随心所欲的时候,可以比谁都狠:“别车女司机”全然不顾他人正常行驶,强行变道别车,脑子里毫无公共安全的思维;男司机强行逼停对方,打开车门拉人暴打,完全是以私刑取代公法的野蛮。这种一盘散沙式的自由,一旦遇到重大公共危机,便成为大难临头各自飞。近代以来,我们面对强敌入侵,产生了庞大的汉奸队伍,以及更多茫然无知的国民,便是这种自由带来的危害。

  我们正处于传统走向现代的关键时期,从汶川地震到芦山地震,从奥运会到世博会,我们亲眼目睹,亲身体会到国民公共性的一步步增强。然而同时我们也看到,这种传统的自由观念依然有着很大的市场,受其影响者依然满不在乎。西安华清池景区内的杨贵妃出浴雕像,一缺德游客对雕像伸出“禄山之爪”抓其双乳,工作人员上前制止却被斥骂“花钱进来为何不能摸?”若人人如此,个人就成为原子化的存在,生活在丛林之中,唯一能起作用的就是“人对人是狼”的自由,结果是人人都不自由。

  过去,我们受困于物质不自由,还来不及反思精神的不自由。今天,我们已经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如果还生活在这种缺乏公共性的自由当中,必然会给个人以及世界带来极大的困扰。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我们有了更加自由的能力,精神上就应当认识到现代自由意味着什么,并承担起一个现代公共社会公民的责任。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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