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编制在原单位,工作却在另一个单位,这种特殊的人才流动方式被称为“借调”。在一定意义上,借调对促进人才交流、提升基层人员业务能力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近年来借调变得越来越随意,借调人员越来越多,借调时间越来越长,借调形式花样百出,由此滋生出懒政、怠政等“机关病”,有的更暗藏腐败,对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率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在基层干群中备受诟病。(4月27日中国新闻网)
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而言,“借调”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行为。纵观现今无处不在的“借调”,大抵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上级单位人手不足,向下级单位“借”人手;一种是纯粹只为晋升职务的“曲线救国”。但无论是哪种“借调”,背后都是“编制管理滞后、人岗不匹配”,甚至是“违规操作”等严重问题。
《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公务员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这就是说“借调”这种用人模式根本没有任何法理依据。但在工作中,各种巧立名目的“借调”依然成为行政机关用人的“潜规则”,不但在制度层面涉嫌违规,严重违反机关“三定原则”,更在现实层面造成了“借调机关人浮于事、被借机关留不住人、被借人员患得患失”的窘境,更给部分“关系户”走“曲线救国”路线留下了“暗道”。可以说,“借调”这种四不像用人模式明显弊大于利。
要破除当前行政机关“借调乱象”,关键还需制度给力。首先要从制度层面明确“借调”的“不合法、不合规”身份,彻底堵住“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漏洞,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交流回归正常有序。其次要建立编制动态管理机制,让行政机关的编制能及时随着机构职能的增减而变化,真正实现“人岗相配、编制相当”,杜绝“人少事多和人多事少”的尴尬局面。最后还需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立人员合理流进流出机制,对那些人浮于事、消极怠工、为官不为的歪风邪气坚决说“不”,杜绝个别人员打着“不借白不借”旗号推卸责任的行为。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