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网费提网速”莫干涉企业经营自由(图)

2015年04月17日 14:42   来源:东方网   余明辉

  前天,李克强总理在一季度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敦促提网速降网费。昨晚,工信部表示,工信部一直与相关部委共同深入落实“宽带中国战略”,推动企业加大网络投资、降低手机流量资费,已立即布置相关企业研究落实,使老百姓上网速度更快,价格更优惠。(新京报4月16日)

  总理头天针对国内电信企业“网费高、网速慢”的现实,做出抓紧研究电信企业“提速降费”的指示,工信部第二天就表示“已立即布置相关企业研究落实”,反映速度之快值得肯定。但问题是,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信部等真的有权力直接安排“已立即布置相关企业研究落实”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众所周知,不管是国有电信企业,还是其它类型的电信企业,从本质上讲都属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经营主体,它们如何经营、如何制定自己服务产品(项目)的价格等,都属于自主的权利范围,包括工信部、发改委等业务、价格等主管部门都无权对此随意进行干涉,即便是所谓的“布置相关企业研究落实”,也是不合适的,因为这难免有干涉电信企业自主经营之嫌。

  况且,按照简政放权改革的要求,去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就已经取消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也就是说,目前包括上网费在内的所用服务项目价格,国内所有电信企业都享有完全自主权。如果为了降网费,主管部门等就简单对电信企业进行干涉,或直接要求电信企业降网费,则无疑有开电信价格放开以及简政放权改革倒车之嫌,也是得不偿失的。

  再说,即便这样取得了一时的效果,也不可能长久效果。

  那么,工信部、发改委等如何布置落实电信企业“降网费提网速”呢?不直接干预国内电信企业降网费提网速,可以通过改变国内电信企业的经营竞争环境,一样可以间接达到降网费提网速目的。

  长远看。国内电信企业之所以长期以来“网费高速度低”,关键原因在于目前国内电信企业虽然名义上实现了竞争,但在“南电信北网通”等大格局布局下,实际上竞争很不充分,甚至说很大程度上还处于事实上的垄断经营状况。因此,要想有效实现电信企业“降网费提网速”,就要在打破国内电信企业垄断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电信竞争。

  现实看,我国宽带网络建设还相对比较落后,比如4G网络建设才刚刚起步等。如此,国内电信企业即便有心提网速,但限于自身财力等限制也无法很好实现。因此,作为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就要在4G网络建设的人力、物力、财力、政策等方面给予必要及时足够的支持,让国内电信部门有条件有财力提高网速。

  就短期来看,2012年国家发改委发起的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网通)进行反垄断调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网通)等当时在提交国家发改委“终止反垄断调查”相关申请时,作为终止调查的一个条件,十分明确的做出了“五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费价格下降35%左右,并立即着手实施”的承诺。现在发改委完全可以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督促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立即不折不扣履行相关承诺。这样,既实现了立即降网费的目的,又不违法干涉电信企业的经营自由,还执了法维护了《反垄断法》的威严,破解长期以来人们关于反电信垄断,但反而无果的尴尬,一举多得。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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