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河南新乡铜塔寺古庙会上,发生了一起游乐设施事故,19人受伤。长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方面表示,发生事故的太空飞碟,标准上不属于大型游乐设备,而这样一来质检部门就没有管辖的权限。(4月9日央视)
只有在监管部门备案的才在管辖范围内,否则没法管,这是一种“神逻辑”。比如一些黑作坊、黑店铺因产品有问题被举报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就说如果是登记注册的,我们可以扣押执照、吊销资质,它什么都没有,我们也就没有什么可制约它的。这种逻辑若成立,是不是说今后再有人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自制游乐设备经营,质监局还是没有办法,而只能等到发生事故再“高度重视”?
质检部门引用法规称,高度两米以上的才叫大型游乐设备,而庙会上自制的游乐设备不够两米,所以不在其管辖范畴。而若以此逻辑,是不是运输管理部门只能对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执法,自制的运输车辆上路、超高超载超员,因为不符合“汽车”定义,就可以不管?这个逻辑显然无比荒谬,然而最“神”的问题还不是逻辑本身,而是能够堂而皇之说出来,用它为不作为、失职渎职作辩护。
1994年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质监总局前身)等部门发布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四条明确规定,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设计和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及有关安全要求。在发布这一规定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各地技术监督(即现在的质监)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不论大型还是小型游乐设施,均在质监部门监管责任之内。发生事故了,质监部门量着尺寸说“不够两米”,所以不算“大型”,不在其责任范围内;究竟是他们自己不懂法,还是欺负当地政府不懂法,以为公众无知?
不作为,失职渎职,动辄抛出一些蹩脚的理由、荒谬的逻辑把责任推个干干净净,对这种现象,我们不应总是“被欺瞒”,对庸官瞎话听之任之。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