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5”上演讲时表示,不能把社保缺口完全留给公共财政,实际上是留给其他纳税人,否则不仅不公平,也带来公共财政不可持续和国家治理的危机。只有通过划拨国资充实社保,才有条件降低社保缴纳费率。
让公共财政承担社保基金缺口,尽管符合国际惯例,也是公共财政应当承担的责任,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完全把责任推给财政,也难达到目的。否则,确实会带来财政风险和国家治理危机。
那么,用国资划拨的方式充实社保基金,是否就一定能够弥补缺口,并为降低社保缴费率留下空间呢?弥补缺口的作用是显而易见,也是最有效的一种弥补手段。至于能否为降低社保费率留下空间,就很难说了。至少,目前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不管能够弥补多少、也不管能否留下降低社保费率的空间,用国资划拨的方式增加社保基金的来源都是完全应该的,也是有条件的。
众所周知,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从1997年才开始逐步建立的,在此之前企业和职工并没有养老保险缴费。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以后,过去没有缴纳过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只要进入社会保险笼子,也就把过去没缴费的时段全部算作缴费了那么,缺口自然也就形成了。由于有关方面在这方面的管理思维一直比较单一,既没有通过政策的优化与完善扩大参保范围,也没有有效地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更没有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渠道,自然也就会使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越来越大,风险也越来越大。最终,也就把缩小缺口的出路转入到提高收费标准上。这种操作的结果,使参保的覆盖范围不仅难以扩大,反而有可能缩小,从而加剧了社保费的收支矛盾。
在这样的情况下拓宽养老保险征收渠道,鼓励居民参保就成了最主要的目标。要想居民更多地参保,自然只有降低费率。但在缺口日益加大的情况下,降低费率意味着缺口更大。所以,首先需要做的就是扩大缴费渠道,增加收入来源。国资划拨当仁不让地就成为了最为主要的方面,也是完全说得过去的方面。
关键在于,如果把1997年前的负担全部转嫁到目前的国企身上上,也是承受不了的,而且很不公平。原因就在于,80%以上的国企已经改制,且很多都是在国企改革“大跃进”时享受了太多的优惠政策以后改制成功的。那么,对这些改制企业是否了怪胎象国企一样征收和提取社保基金呢?尤其是那些享受了很多优惠政策的改制企业,是否可以在二次改制、股权转让、土地上市等过程中,加收一道社保基金,以体现公平。因为,太多的改制企业通过二次转让、土地上市等获利巨大收益,而职工并没有享受到这部分收益,给这部分收益征收社保基金,完全符合实际情况。
所以,建议有关方面能够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是否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对改制企业的二次转让、股权转让、土地上市等征收社保基金,以弥补社会保基金缺口,也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