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现已被公安机关羁押,媒体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赤峰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获悉,身为副部级官员的赵黎平涉嫌杀害的是“与自己关系较为亲密的一位女性,目前案件进一步侦查中”。而在赵黎平就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期间,曾发生了震惊全国的“10.17四服刑犯集体越狱”事件。(3月22日《法制晚报》)
身为副部级高官,并且还担任过公安厅厅长,却涉嫌杀人,这里边肯定有很多值得深究的东西。而报道中“较为亲密女性”的表述,更是带给人无限遐想的空间。到底什么才算“较为亲密女性”?她跟赵黎平是何关系?亲戚?同学?朋友?情妇?合作伙伴?干女儿?老干妈?抑或是近年来非常火的“通奸对象”?另外,赵黎平的杀人动机是什么?既然双方“较为亲密”,应该呵护有加才对,为何还要痛下杀手,必欲除之而后快?是情杀,还是利益之争?抑或是对方掌握了太多的秘密、知道得太多了,所以要“杀人灭口”?
官员出事,常与女性有关。翻看近年来的媒体报道,对涉事女性的称呼可谓是千奇百怪、名目繁多,有的称“女性朋友”,有的称“社会女郎”,有的称“女同学”,一个比一个有意思。现在又来了个“较为亲密的女性”,让人不得不感叹汉语言文字的博大精深。而不管换成什么称号,万变不离其宗,其背后隐藏的“潜台词”大家都心知肚明。不知道赵黎平与“较为亲密女性”之间有何传奇故事,可以编一出现代版的“拍案惊奇”?
这倒并非出于猎奇心理,非要打探他人的隐私,只因为现如今太多官员的落马都跟女性有关,后院起火、情妇造反、小姐翻脸已经成为不少问题官员败露的导火索。这位“较为亲密女性”英勇牺牲、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对其身前身后事查个水落石出,既是告慰亡灵的需要,也是反腐倡廉、依法治国的需要。
报道中有几个细节也颇为耐人寻味。其一,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早在去年年初当地的BBS论坛就有其接受“组织调查”传言。针对传言,当时是怎么处理的?赵黎平和相关部门有没有辟谣,有没有追查发帖人的身份和“动机”?现在看来,传言(或曰“谣言”)又成了“遥遥领先的预言”,消息是谁走漏的?是为了给赵黎平“通风报信”,还是为了通过舆论施压倒逼相关部门对赵黎平进行调查和处理?
其二,赵黎平198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出版有多部散文诗集和涉及警务侦查的专著。仕而优则附庸风雅,某些官员热衷于出书、写字、画画、搞发明申请专利……一副“复合型人才”的模样儿,实际上不过是权力通吃、“争名夺利”罢了。
其三,赵黎平就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期间,2009年10月17日发生了震惊全国的“10.17四服刑犯集体越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第二监狱四名犯罪分子杀害一名警员后集体越狱。赵黎平原本该为之负领导责任,为何此后还能带病提拔,官拜副部级?
赵黎平涉嫌杀害的“较为亲密女性”是谁、背后有何离奇案情,涉及哪些人、哪些事,必须清查到底、追究到底。而由此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机制和选拔任用体制进行反思和查漏补缺,也迫在眉睫。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