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原公安厅长杀人的枪哪里来的

2015年03月24日 07:30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杨涛

  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消息,该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于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现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据接近内蒙古警方的消息人士透露,赵黎平杀害的是一名“关系较为亲密的女性”,她姓李,今年28岁,家住赤峰市松山区,从事服装生意。另有知情人士称,被害人与赵黎平相识多年,但并未确认被害女子是否是赵的情妇。(《华商报》3月23日)

  这起命案,一跟腐败有关,二跟枪支管理有关。据一名警方人员透露,赵黎平当晚先是在205国道桥北附近向该女子开了两枪,但并未致命。该女子随即坐车逃离并电话报警,赵黎平驾驶着黑色奥迪车追赶,追至一小区后将对方杀害。

  一个退休的公安厅长怎么会持有枪支呢?记者采访了一位警方退休人士,他表达了自己的疑问,称无论什么级别,警察退休后,枪支都应该收回,否则就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赵黎平怎么能够持枪去杀人呢?”推测起来,这存在一种可能性,即赵黎平曾身居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和公安厅长高位,相关人员不敢向他收回枪支,或者面对他的敷衍了事不再较真,随他而去,导致他退休后枪支未收回。

  还有另外几种可能性,比如,赵黎平作为自治区曾经的公安厅长,除了正常配枪外,还有其他渠道获取枪支,比如办案时缴获的枪支没有及时上交等。此外,他还可能在办案中知晓了其他秘密渠道,可以进行枪支买卖。抑或,他作为前公安厅长,找了个借口向前同事借枪,而前同事碍于前领导的情面,将枪支借给了他。

  无论哪种可能性,都说明当地在枪支管理上的松懈和失职、渎职,对领导用枪、配枪监管不严,因此给公安机关管理枪支敲响了警钟。前些年,由于出现多起警察滥用枪支造成枪杀无辜的恶性事件,因此,公安部对枪支管理要求严之又严。最近几年,由于反恐形势严峻,对警察配枪放宽了一些。枪支管理始终在严与松之间摇摆。当舆论对警察滥用枪支事件群起热议之时,枪支使用捆得过死,但当现实治安需要时,对枪支管理可能又失之于宽。

  不过,在赵黎平持枪杀人案中,主要问题恐怕还是没有严格按照制度来执行,而与枪支管理的松紧尺度没有直接关系——赵是一个退休警察,无论如何也不该再拥有枪支,他之所以能拥有枪支,恐怕就是因为作为前公安厅厅长,拥有一种无形的特权,有关管理人员也放弃了自身的职守。

  我们由衷希望,当地公安机关和纪委在这一事件中,不仅要调查赵黎平的腐败问题,就其故意杀人问题,也要调查清楚他杀人的枪支是如何流出的,进而要依法惩处相关责任人,并以此举一反三,清理所有退休和离开岗位的警察的枪支,严明警察配枪和用枪纪律。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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