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长报假警”能否测出出警能力?

2014年08月12日 06:53   来源:红网   高亚洲

  安徽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李建中暗访测试合肥警方反恐防暴预案落实情况,拨打了“110”:“合肥火车站南广场出口处有暴徒正在持刀砍人,已有人员伤亡,你们快来!”1分钟不到,正在南广场执勤的两组全副武装民警赶来寻找报警人。3分钟不到,又有6辆警车拉着警报迅速赶到。(8月11日人民网)

  在事后的点评来看,暗访者——李建中厅长显然对警方的反应速度是满意的。客观来说,如此快的反应速度,的确也值得点赞。但是如果回到整个事情本身来看,这并不是一次平常所闻的反恐演练,分别在1分钟内以及3分钟内赶到的全副武装警察,在赶到现场之后,只是被告知是一次来自上级的暗访行动。为了检测出真实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暗访是常常被用的方法,但是之所以被称为“暗访”,只是为了规避身份的敏感。而从这次的“暗访”来看,虽然是为身份脱敏了,但是所暗访的内容其实已经构成了“报假警”的事实。

  就此而言,“公安厅长报假警”必然面临这样的两个问题:第一,这样报假警是否合法呢?无论是出于多么良善的初衷,任何行为的前提都必须合法,就一次公共行动而言,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程序正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的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从公安厅长“暗访”这事来看,显然已涉嫌谎报险情了,这是违反现行的治安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

  第二,这样“报假警”的暗访,真的能测出真实的出警能力吗?从此次“暗访”情况来看,这是来自公安系统内部的测试,在高度发达的信息传播能力下,出警者是否真的不知情,这并非是不怀好意的揣测,再联系到“8月8日公安部严打严防暴恐活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视频会议”后的背景,反应出乎于往常之快,也并非不难理解。此次被网友感叹为“神速”的出警,其实也从侧面佐证了其中的不正常。也就是说,无论是基于信息走漏下的“有所准备”,还是大背景下的“积极敏感”,这样的出警能力,恐怕还并不能代表最真实的水平。

  回到这件事本身来说,正如李建中厅长所言,“合肥作为省会城市,安全稳定尤为重要,全体民警要始终保持高度戒备,强化社会面巡防,加强重点部位防控”,当然是有必要的,作为主政者通过实地暗访测试真实出警能力,也值得点赞。但是必须恪守法治底线,以突破法治为代价的测试,即便能在一定程度上测出真实的水平,那也是失去了测试的意义和价值。如果真要测试出警方的反恐防暴能力,其实只要从日常的出警行动中,便能窥出一二,如果日常出警中都有所怠慢,还如何相信能在反恐防暴中爆发出非同寻常的出警能力呢?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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