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夸大亏损”是封举报信

2015年03月20日 14:05   来源:东方网   剑言刀语

  交通部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整体亏损661亿元。“661亿元这个数字夸大了全国收费公路的亏损状况,因为银行贷款年限与公路收费期限不一致,导致每年的还本金额高于收费公路按收费年限来算的成本。”交通部相关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3月19日《经济参考报》)

  “业内人士”表示“收费公路亏损有夸大成分”,不啻于捅了马蜂窝,网民的情绪立即被点燃,不少网民纷纷跟贴质疑“钱都去哪儿了”“亏损的钱落进了谁的腰包”“应该向人民有个解释”。网民的质疑代表了公众的心声,面对公路收费“亏损”问题,公众一直表示怀疑。收费公路不啻于印钞机,怎么会亏损?

  公众的质疑主要有三个焦点:一是高速公路本是“会下金蛋的鸡”,堪比印钞机,据媒全报道,A股高速公路上市公司毛利堪比奢侈品行业,怎么会亏?二是交通部公布经营账本数据采取“打捆”的方式,以“整体亏损”模糊处理,不够详细,到底亏损在哪儿,是一笔糊涂账,难以说服人,实质是敷衍公众,甚至大有“收费期限快到了就亏给你看”的嫌疑。三是湖南“高广投”公司查出“彭鼠”和“胡耗龙”两贪官,为高速公路腐败作了注脚(3月19日《经济参考报》),那么全国收费公路亏损661亿元的背后,到底没有其他“老鼠”和“耗子”呢?公众不能不表示怀疑。

  “收费公路亏损有夸大成分”,终于有人“交通部业内人士”透露重大信息,而且,“上至交通部下至地方交通厅”竟然都把高速公路“入不敷出、经营亏损”作为“延长收费年限的重要借口”,实在令人震惊。笔者认为,来自“交通部业内人士”的说法,就是一封举报信。一来举报交通部门在高速公路收费问题上造假;二来举报这背后有腐败。

  据悉,银行贷款、发债期限都在15年以内,而收费公路的收费年限一般都是25年到30年。这两个期限不匹配,但是在每年还本的时候是按照平均融资年限来还的,相当于提前还了后10年的本金,也可以说,还完银行贷款后,刨除运营维护费用,收费公路的通行费收入就是净利润。就现实和银行贷款逻辑而言,收费公路“夸大亏损”具有可信性。相关部门是时候进驻收费高速公路系统,找一找“收费公路亏损”的原因,给公众一个交代。

  公路是公共资源,是政府为满足社会需求提供的公共产品,政府没钱建更多公路,采取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是迫不得已的做法,公众被迫接受,然而,当收费公路还清了贷款,超出还贷期收费,甚至延长收费期限,则是一种与民争利的行为。按照“税收法定”原则,政府收税尚且要于法有据,又岂把公共资源当成政府部门的提款机?这是违法的,应该坚决禁止和取缔。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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