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灯饰交通安全为先

2015年02月26日 07:30   来源:法制日报   刘勋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中心、交通枢纽、景点等地,挂上了数万盏大红灯笼,流光溢彩。有网友称因为大红灯笼看不清红绿灯,自己一夜被扣12分(2月25日光明网)。

  每年春节期间,全国大小城市都会张灯结彩地装扮街景,的确这些五光十色的闪光灯及鲜艳的大红灯笼能为节日添色彩,也成为城市春节的重要符号。可是这些悬挂在路灯杆、人行天桥等位置的灯饰可能会因为光线问题影响司机的视线。对此,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有规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装扮街景的灯饰影响交通安全,交管部门应该依法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所以针对群众反映的大红灯笼遮挡红绿灯视线的现象,交管部门需要认真核实、科学判断,及时排除妨碍。

  采用灯饰装扮街景营造春节气氛符合群众期待,能够激发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豪感。但是这样的装扮必须有界限,不能是越闪亮越好、越花哨越好,而是要以保障交通安全为最基本的前提,市政建设不能是信手涂鸦、艺术至上,而是要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营造城市节日气氛,否则就可能出现好心办坏事的现象。

  交管部门应该对市政部门的街景装扮进行监督指导,实现不同行政部门职权的无缝对接,不能因为节日里大街小巷的张灯结彩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而退避三舍,及时的工作对接能够让司机避免成为交通安全隐患的试验品,并且让节日里的城市灯饰悬挂与市民出行安全达到很好的统一。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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