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问题并非只有上调缴费基数标准一条路

2015年01月05日 07:30   来源:中国网   谭浩俊

  虽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日前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联组会议上表示,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但是,各地上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热情却一点未减。

  据媒体报道,进入2015年以来, 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虽然从调整的理由来看,似乎并不存在问题,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了,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自然也应当水涨船高。但是,却忽略了两个十分重要的因素。一是我国的社保缴费标准已经是全球前12位,且其他11个国家都是欧洲高福利国家;二是各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本身存在着虚高问题,企业被平均的现象十分严重。不然,不会有那么多企业的平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

  不仅如此,近年来,各地为了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也为了出台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大企业、大项目,一般性企业税收负担也在不断加重,收过头税、寅吃卯粮、贷款缴税等现象随处可见,且不合理收费、罚款等也在抬头。中国企业的税负已经处于全球很高水平。如果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再不停地提高,多数企业将无力承受、无法生存。到头来,社会保障工作就真的没有了资金来源了。

  显然,上调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已走到了悬崖边,再往前走,就有可能粉身碎骨。相反,在提高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水平、减少社保基金损失浪费、从其他渠道补充社保基金方面,却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很多的文章可做。

  先看社保基金的管理,现行办法就是将钱存在银行,以及少量资金通过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资金存在银行,看起来很安全,实质是一种贬损式安全,是在总量不断缩减、保障能力不断下降下的安全。更直接地说,就是提高缴费基数标准增加的收入,有可能弥补不了社保基金贬损的金额。毫无疑问,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如果能够好好学学其他国家经验,把社保基金集中起来,按照短期、中期和长期投资相结合的办法,将资金交给一些投资能力很强、决策水平很高的投资机构,那么,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将大幅提升,从而有效缓解社保基金的收支矛盾,减轻社保缴费的增长压力。

  而在发放和使用方面,近年来媒体曝光的虚领、冒领等问题也相当严重,由此造成的社保基金损失也十分令人担忧。如果在发放和使用方面能够堵塞好漏洞,减少损失浪费,对减少社保基金的需求压力也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被普遍忽视的一个现象,就是近年来各地在大搞城市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土地收入,按理也应当安排一部分用于补充社保基金。因为,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失地农民的土地形成的收入,而失地农民已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如果政府不将这部分收入划转到社保基金中去,就等于政府侵占了其他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必须予以纠正。

  总之,如果这些措施都能够跟上,不仅社保基金的缺口会大大减少,对企业和个人的缴费压力也会大大减轻,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降低社保费率的目标也就有希望了。各级政府切不要只把眼睛死盯上调缴费基数标准一条路,而应当把视野放远一些、把思路拓宽一些。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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