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而是要切实成为领导干部铭记于心的行为规范
“八项规定”出台两周年之际,我国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所说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成为报章广泛引用的一句话。虽然“八项规定”不是法律,但社会各界普遍期待“铁八条”同样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和权威。正如四中全会公报所指出的,在狠抓作风建设方面,“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制度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作风建设是党的生命线,“八项规定”作为带电“高压线”,抓常抓细抓长,实际上已固化为新形势下作风建设的核心制度。“八项规定”给各级领导干部划出了清晰的红线,这是过去两年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焕然一新的关键。
过去两年,以“八项规定”为起点,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通知和规定,使得作风建设制度化程度不断提升。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等,几乎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都在建章立制。过去两年,对无论显性的还是隐性的,无论趋势性的还是苗头性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都有了清晰的规范和可操作的惩戒措施,制度不再是“牛栏关猫”。
正是通过事无巨细地“钉钉子”,通过在不同时间节点反复强调纪律,最近两年,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隐蔽会所中的公款吃喝、节假日里的迎来送往等,都成了不敢逾越的禁区。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转变告诉人们,“八项规定”不是“走形式”“一阵风”,而是“动真格”“管长远”。
不过,我们也要看到,如今中央在抓作风建设时出台的很多规章制度,在许多方面是对过去已有制度的重新强调。比如,禁止公款吃喝、禁止铺张浪费、禁止违建楼堂馆所、禁止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多年前就已强调过,很多禁令还明确写入了规章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并不缺好的制度,缺的是制度的严格执行,以至于很多好制度在执行一段时间之后慢慢效力减退,最终被束之高阁。在某一类作风问题变得非常突出之后,有关部门会站出来重申一下过去的纪律,领导干部们因此有所收敛,但过不了多久就故态复萌。时间一长,一些领导干部对各项规章制度失去了敬畏感,有时候中央刚出台一项治理举措,就有人习惯性地预判“又会是一阵风”“顶多能坚持一年”,观望、敷衍甚至敢于变相抵制。
“八项规定”在出台两年后依然锐度不减,让一批又一批敢于顶风违禁的领导干部受到惩戒。这种势头,或许会让许多以前安逸惯了、奢侈惯了、讲排场讲惯了的领导干部深感不适。但是,领导干部在有些方面“不舒服”“不自在”,恰恰说明制度执行不打折扣、没有例外,何尝不是大大的好事。
制度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而是要切实成为领导干部铭记于心的行为规范。好制度不能流于纸面、流于口头,而要贯彻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八项规定”,还是其他作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其最终目标都是要涤荡官场的歪风邪气,让过去那些扭曲的官场陋习不再污染政治生态。
党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八项规定”过去两年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制度执行层面做到了“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好制度不应该是“纸老虎”“橡皮筋”,要让作风建设有更持久的成效,就必须及时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以更坚决的姿态、更严格的执行唤回“弊绝风清”。
(责任编辑: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