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即将过去的最后两个月,全国财政将花掉预算中的近4万亿元。这意味着全年超四分之一的财政资金在最后两个月内集中花掉。年末“突击花钱”现象将再次出现。根据《预算法》,地方政府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每年结余直接上交,地方政府则认为,与其被收走,不如花掉。(11月18日《第一财经日报》)
各级政府部门“年终突击花钱”屡防不止,从根源上看,是我国当前的预算制度不尽合理造成的。当前的预算制度在编制、批准、执行和决算阶段,都存在突出问题。这在根本上鼓励了年终突击花钱。一些部门为何突击花钱,原因很简单,从自己部门利益的角度出发,当年能花得多,来年才能拿得更多,突击花钱完全是为来年预算的丰裕打基础。在这种制度模式下,节约显然不是一种美德,节约预算得到的是贬低而不是褒奖,谁还会不突击花钱呢?
而谈到突击花钱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早有先进经验。港府一面鼓励各部门严格控制开支、节用得宜,另一方面未用尽的余款会拨入下一个财政年度的开支限额。而在香港审计署看来,乱花钱、开支无效益,才会影响明年的拨款。
为鼓励各部门严格控制开支、节用得宜,港府每年的审计报告公布后,立法会议员就会质询,而不是单纯看数字。他们要求政府部门负责人公开解释。一旦议员觉得解释不能接受,他们就会考虑要不要在新一份预算案中给你拨那么多钱。也就是说,在上一个财政年度,政府将纳税人的钱用对了地方,用得适度,下一年度你要用钱了,才容易获得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做法掐住了“突击花钱”的七寸:钱必须用得合理。
公众呼声每逢年底就会密集出现,财政部严防死守的态度在岁尾才会摆出来,这本身就是一种荒诞。遏制年底突击花钱的怪象,香港的经验和办法值得我们学习。当务之急,关键是要尽快堵住制度上的漏洞,理顺关系,形成合力,从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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