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为完成火葬指标购买尸体案值得反思

2014年11月03日 10:53   来源:荆楚网   杨杰

  据《玉林日报》报道广西北流籍犯罪嫌疑人钟某富以及广东籍犯罪嫌疑人董某庆、何某明3人因涉嫌盗窃尸体罪,近日被北流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了解,董某庆、何某明原为民政干部,买尸火化是为了完成“任务”。(11月2日,《京华时报》)

  为完成考核指标,广西北流二名民政干部竟干起了购买尸体的非法勾当,结果是锒铛入狱。在对这二名民政干部的不法行为进行谴责的同时,笔者以为,官员为完成火葬指标购买尸体案很值得反思。

  毋庸质疑,如果不是了为完成上级部门指定火葬指标,这二名民政干部无论如何也不会去干购买尸体的勾当:一是因为对尸体而言,普通人都会有避之不及之感;二是因为购买尸体,涉及到触犯法纪。这二名干部之所以不顾当地公序良俗和党纪国法去购买尸体,主要还是考核的压力要大于违法违纪的压力。

  当然,我们可以说考核压力不是引发这二名民政干部违法乱纪的必然诱引,但如何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确实是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反思的一个问题。科学的考核指标,可以提高党政干部工作的积极性,避免工作懈怠,但如果考核指标不科学,或者考核指标超出了下级工作部门的能力范围,这就适得其反了。广西这二名民政干部为完成考核指标不惜违法乱纪购买尸体被判入狱的案件就是典型例证。

  不过,话又说回来,作为下级工作部门,在面对上级部门的考核指标时,也需要有个正确的态度:一是要尽力去完成。要完成上级部门的考核指标,必须依法、依纪,尊重当地的公序良俗,切忌为指标而指标,甚至不惜违法乱纪;二是在完不成指标时,如果属于工作不得力造成的,就要老老实实接受现实,并通过反思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如果属于上级部门考核指标下达不合理,要依法定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反应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使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修正不合理的考核指标;三是部门领导要有所作为。对自己部门下属为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考核指标所采取的工作方法、工作方式,部门领导要做到心中有数,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部门领导要及时提出批评并责令纠正,切忌“睁一眼闭一眼”,放任自流。

  总之,“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对广西民政官员为完成火葬考核指标购买尸体被判入狱案,我们不能一笑了之,只有多从自身工作缺陷上作深入反思,我们才能不断提升现代执政能力,避免官员为完成考核指标违法乱纪的悲剧重演。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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