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晚上11点左右,台州温岭一对情侣跳河,再也没有上来。死者家属赶到后,警方帮忙联系打捞队,可打捞队员一直拖到第二天上午10点多才赶到。到了现场后,打捞队员先谈价格,开始要价一万二,最后在当地村民和民警的调解下,价格降到三千。警方表示,温岭有许多这样的打捞队,大多是民间自发组成的。(央视网5月27日)
前几天,2010年获中国新闻摄影年度最高奖《挟尸要价》的作者张轶,因病去世,年仅28岁。3年前的张轶,向世人展示了一个能够刺痛很多人神经的社会问题——捞尸费的存在。现在,3年时间过去了,捞尸费仍然存在,并且还是一种普遍现象。可以这样说,对张轶而言,比英年早逝更能让他痛苦的是,直到去世,也没有看到“捞尸费”的终结。
在浙江温岭,从12000元降到3000元的捞尸费,再一次成为被广泛关注的热点。有网友戏谑到,在湖河中溺亡已经成为高成本的死亡方式,甚至比天价墓地更不靠谱,墓地无论有多贵,至少能买到一块地方,而捞尸费的存在,却只意味着尸首的回归——中国人,又多了一种死不起的方式。
捞尸费,是一个“死角”。与公众对捞尸费的痛恨形成对比,捞尸费已经在许多地方成为了一个产业。在“黄河浮尸”事件的曝光过程中,我们知道了一个叫做“黄河捞尸人”的职业。这个职业,夏天忙,冬天闲,每年人均收入能够超过10万。这个产业的存在,让人五味杂陈。一方面,我们可能羡慕打捞尸体人的收入,可是,对于一个整日面对死尸的职业而言,又有多少人能够踏踏实实地去认真工作?
捞尸费的存在,表面上看是伦理和道德问题,实则不然。在市场经济时代,所有的行为都会有成本。对打捞尸体而言,同样需要人力、船只等成本。要想成为“黄河捞尸人”,首先要配备一只手续齐全的、价值4万元左右的船艇,捞尸人还要搭上无数个恐怖之夜。因此,一味指责打捞人对于生命的漠视、对死者为大的默然,都不尽完全合理。可问题是,捞尸固然不是别人的义务,漫天要价也并不应该大摇大摆、堂而皇之地成为市场交易的常态。尸体,是人的生命终结的象征,尸体的处理需要一个庄严的仪式,但这样的仪式不应该充满铜臭。
对于公共救助而言,捞尸费是不应该有的死角。事实上,我们生活的每一个城市,都有相应的河务和水务管理机构,但是,我国却基本没有溺水事故救援和水域应急管理体系。对比之下,国外许多地方对于此领域的管理就值得我们学习。据了解,国外许多城市政府都设立有溺水事故救援队伍,这个队伍之中,包括急救医生和救援打捞人员。即便是活跃在民间的水上救援团体,这些团体成员也在政府的监管下,在市场竞争中生存。捞尸费用也不会高得离谱。
打捞尸体,是对逝者最后生命权利的尊重。因此,政府部门对于打捞尸体之事,是责无旁贷的义务。眼下而言,打捞尸体,要么进入公共管理的范畴,要么进入公共服务的范畴。进行公共管理,就是加强在打捞公司的管理,杜绝垄断的同时,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进入公共服务,则应该完全免费,由政府负责成立打捞队伍。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