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因接受超标准接待被警告到底冤不冤?

2014年10月30日 14:15   来源:中国江西网   文/周文郁

  今年5月8日至9日,扬州市党政考察团赴河南省学习考察。考察团9日晚上抵达扬州后,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民阳等在空港新城管委会食堂接受超标准接待。日前,江苏省委决定给予朱民阳党内警告处分。(中国新闻网,10月29日)

  一个地级市的市长因为吃了顿饭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听上去似乎有些天方夜谭。毕竟在人们的意识里,公款吃喝是比较正常的事;在此前的各地民主生活会上,就有人以“超标准接待”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一方面说明这个问题广泛存在,另一方面也说明大家并没有把这个问题看得太重,“说出来既能过关,也不会因此被追究责任。”何况接待朱市长的地方并不是什么宾馆酒楼、私人会所,而是机关食堂。

  然而,朱市长还是因此受到了处分,与他同行的江都区委书记、扬州空港新城党工委书记蒋爱祥被市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当事人则被市纪委诫勉谈话。一顿在机关食堂里的用餐居然能让一个考察团集体接受处分,估计是谁也预料不到的。那么,朱市长到底冤不冤呢?

  按照相关报道,朱市长率队于5月8日至9日赴河南省学习考察,9日晚在扬州空港新城管委会食堂接受了这顿宴请。也就是说,考察团是在结束河南之行后,回到扬州受到这场超标准接待的;而空港新城党工委书记蒋爱祥不仅是江都区委书记,也是考察团成员之一。

  可以想象,这次接待未必是出于工作原因必须准备的;更有可能是出于蒋书记的盛情邀请,考察团抱着顺水推舟的态度集体参加,出于遵守纪律的要求,还特意选在了管委会食堂。

  然而问题在于,既然知道中央有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一幕?蒋书记迎合上意的心思相信不难理解,而朱市长和其他考察团成员恐怕更多的就是“不好拒绝”的面子思想和侥幸心理在作祟。总认为都是一个地方的,超了就超了,没那么巧就被发现了;即便是被发现了,也不会受到处理,毕竟有市长在那儿顶着。

  只是没有想到,在反对“四风”的过程中,这些老黄历统统不奏效,市长受到省委的警告,蒋爱祥书记受到市委的警告,其他考察团成员受到市纪委诫勉谈话,可谓难兄难弟,一个都没落下。

  如果只算经济账和名誉账,朱市长为了一顿饭付出这样的代价,可谓是“比窦娥都冤”;然而在“反四风”的大背景下顶风作案,似乎又不能说他冤。不论如何,在禁令面前,不应该有侥幸心理,所有党员干部都应谨记。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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