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看海,市长怒斥不如反思短板

2016年06月03日 10:34   来源:东方网   张西流

  “我们预案标准高,但应急反应慢!”6月1日,武汉市遭遇今年最强降雨,启动排渍抢险三级预案。在视频紧急调度会上,该市市长万勇痛陈防汛排涝工作存在短板。(6月2日《楚天金报》)

  近日,不断有网民发帖讲述各自城市因暴雨发生严重内涝的情况。以往鲜亮的城市在瞬间变成“泽国”,暴露出了一些看似“现代化”的城市,在城市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防范制度和应急措施等方面的严重滞后。在某些城市极力为“逢暴必淹”寻找借口之时,武汉市长怒斥有关部门“排渍抢险应急反应慢”,这种直面问题、不护短的态度,显然有助于防涝工作的改进。

  事实上,早在2013年6月,住建部印发了《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对城市排水防涝的规划目标作出硬性要求,即发生城市雨水管网设计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地面不应有明显积水;发生城市内涝防治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城市不能出现内涝灾害;发生超过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别是,《大纲》规定,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

  但现实情况却是,一些城市别说是遭受50年未遇的暴雨,哪怕是10年不遇、甚至是5年一遇,城市排水系统,也未必能够经受得住洗礼。不可否认,一些城市在暴雨面前不堪一击,除了城市排捞系统“先天不足”,以及在防范和应急上“后天缺位”之外,近年来盛行的城市开发,崇尚大拆大建、填湖削山,也是罪魁祸首之一。许多城市的内河道、湖泊水塘、地下水脉因此被填堵隔断,一旦遇到暴雨灾害,原有自然水道无法畅通运行,只能依赖于脆弱的现代排水系统,涌堵内涝每年都会发生。

  可见,面对“逢暴必淹”,市长怒斥不如反思短板。首先,在城市建设中,不能只考虑经济增长,还要兼顾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利用好自然水系,发挥湖泊河道的蓄水调节功能,减少人工的过度开发破坏。这样才能以人为本,趋利避害,造福于民。同时,必须对城市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防范制度和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整改,尽早扭转“逢暴必淹”的尴尬局面。特别是,应针对“城市防涝大纲”,制订配套细则,并实行纲性考核;对防涝治水不力者,进行纲性问责。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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