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不随父母”立法步伐不宜激进

2014年10月29日 10:06   来源:广州日报   宁新春

  中国立法机关拟对民法和婚姻法相关条款作出解释:中国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同时有正当理由的也可选取其他姓氏。(10月28日中新网)

  关于姓氏的最新法律解释的提出,虽然给公民行使更多自由权奠定了合法性基础,但诉之于伦理情感,根其于文化传统,不随父母姓氏的情况仍将是难得一见的少数案例。因此,对于这些民间社会早有人伦关系有效调节的地方,大可不必以法律来重申一片。

  公民不随父母姓,这朵自由之花其实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美。姓氏随意变更,为社会管理带来巨大挑战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要维护法律底线,也要传承中华文明。对于有可能违背人伦和道德传承的法律还是理应持谨慎之态。在传统与法律所允许的自由空间内,寻找恰当的平衡点,即不断裂传统的文化纽带,也不伤及法律的筋骨。

  任何立法或者司法解释的出台,都应是极端严肃的事件。“常回家看看入法”类似极有争议性的法律与法律解释问世,引起了社会争议。以此观之,法律如真的郑重其事地来谈姓氏随不随父母姓之事,不仅是立法严肃性不足,亦将造成社会管理混乱。此不可不察也。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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