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在科技界迎来“大动作”。为更好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破除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科技计划“碎片化”和利益固化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来逐步建立起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体系,将动一次优化布局的“大手术”。(10月20日新华社)
根据全国政协的一份统计材料: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科技支出超过5000亿元,而1978年这一数据仅为52亿多元,不到40年,我国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了近100倍。与巨额投入形成鲜明对比,是近年来,我国真正世界级的科研成果和大师级的科学家还鲜有出现。从西方国家经验看,中国科研项目管理可以借鉴不少东西。
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历来将科研创新视为国家发展之本,在经费投入上出手阔绰。尽管经费充裕,这些国家却少有出现科研贪腐、学术不端或战略方向失误的情况。其培养出的科学家长期囊括诺贝尔、菲尔兹等国际科学大奖,并使发达国家持续引领全球科技产业创新。西方科研管理中兼顾了“自由”与“法度”,既让科学家可以充分发挥其智慧,又让经费用在刀刃上。
欧美在科研管理上均采取专业设计、分散管理、多方出资、市场竞争的机制,权责明确。由于科研创新周期长、回报慢,政府有必要对其进行规划和给予长期支持。欧美中央政府均设有专门的科研规划部门,定期召集全国顶尖科学家、企业家和分析人士,商讨制定未来一段时期的国家科研战略。该战略将指引全国的科研方向,但不涉及具体操作领域。
政府各职能部委负责设计、管理其职权领域内的科研项目,是真正“发钱”的部门。科研经费一部分通过退税、补贴的方式资助企业,另一部分则通过“科研竞赛”的悬赏方式在全社会汲取民智。此外,政府通过半官方背景的“科学基金会”,出资资助大学、民间科研机构,重点支持缺乏经济价值但理论意义重大的基础科学项目。而对于一些被市场看好的项目,科学家或院校往往通过企业资助、风险投资等民间渠道解决经费。
西方科研项目经费有着减免税款等特殊待遇,自然也需承担相应义务。一是使用目的严格限定。西方各国均对经费中“劳务”“杂费”开支有着严格限定,不能作为主要开支。二是多方审计。出资的政府部门、接受项目的院校、中央审计局都将对项目经费细目严格审核,一旦发现不实行为将立刻终止资助及追求责任。三是报表公开。为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所有官方背景的科研项目都应公开其财务报表,接受公众监督。
对于科学家而言,大量细分的科研项目使任何有才干之人均能才尽其用,其科研成果也让他们有资本向院校、科研机构索要更高的个人待遇。对于院校而言,培养、支持优秀的科学家学有所成能使院校自身提高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公众资金。对于国家来说,严格审计科研经费能够赢取全社会对科研的长期支持。这三者相互促进,让欧美科研发展迈入了一条可持续的道路。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