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坐”班规,管理学生的法宝?

2014年10月17日 10:10   来源:荆楚网   陈家沛

  15日上午,网友“汝州君子”在微博上向记者反映:朋友家的孩子在西安市东郊一中学上初一,班里老师规定,如果有一个同学犯错,全班都要受罚。这种规定使得一些即使没犯错的孩子,也常常被罚抄课文数遍,最晚时甚至抄到了凌晨四点。(中国新闻网10月16日)

  西安的初中生享受了一人犯错,全班受罚的待遇,别以为小学生就不会享受到此种“殊荣”,南京就曾有家长反映:“儿子所上的小学,班上进行分组,一人未完成作业的情况下,会让全体组员罚抄”;高中生又如何呢?既有武汉三中一些班级的一人迟到,不仅本人罚款,而且班级别的同学也要享受罚款的待遇,还有石家庄无极高中的一些班级,学生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违纪“连坐”:只要某个宿舍有一人违纪,第一次学生在教室外罚站听课一天,第二次学生回家反省三天,第三次学生回家反省五天,第四次学生回家反省八天。更具有创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第一次、第二次,不是指同一个学生连续违纪,而是说只要这个宿舍内有一位学生违纪以后,下一位违纪的学生就算是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违纪!大学生是我们的“天之骄子”,不过也有大学生一样没有逃脱“连坐”之累,武科大中南分校外语学院一素质导师治下的班规里,只要班里一个同学被记晚归,全班要一起被惩罚上一周的晚自习……

  我们知道,早在遥远的周朝,国人就发明了伟大的“连坐”制度,到商鞅的时代,更是将“连坐”制度大大地发扬光大,其后这种制度一直受到统治者的追捧,至今无法统计出这样的制度制造了多少冤魂。而这“连坐”制度,也无疑是我们的一种“国粹”。时代发展到今天,按说这样的制度应该早就是“老黄历”, “断子绝孙”或“寿终正寝”了,可实际上,仅仅在我们的学校,就不时可以看到花样翻新、推陈出新的各种“连坐”班规,让人不解的是,如此的“国粹”,为什么我们的一些老师会对它情有独钟,当成管理学生的法宝?

  管理好学生其实是有真正法宝的,那就是制定出有法律依据,又切合实际的班规,同时在管理的过程中,既动之情,又晓之以理。这就要求我们的老师,既要严格遵循法制精神与原则,又要多了解学生、关心学生,通过循循善诱的细致工作去帮助他们,要做到这一切,自然会付出许多的时间、精力、心血。但那样做无疑容易取得好的成效,带给学生正面的影响,让学生健康成长,将教育的作用发挥好。而通过“连坐”班规,管理学生的工作倒是“化繁为简”了,可是既无法又无理还无情的管理,不仅违法,而且违背教育规律,从眼前看,它甚至可能立竿见影,但对于老师形象,学校形象,对学生的负面影响,都是不可忽视的,绝不能任由一些老师想“连坐”就“连坐”。

  不断有老师将“连坐”这一“国粹”当成管理学生的法宝,不仅说明一些教师的法制观念未免太不及格,还说明他们在管理上如果不是太懒惰,就是黔驴技穷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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