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便民车,政府须有所担当

2014年10月16日 08:22   来源:羊城晚报   韩志鹏

  前天,广州市交警支队邀请我实地考察打击“五类车”的成果。这种成果,就是新近在天河区一些城中村开通的便民电瓶车。应该说,这种交通工具,安全、方便、环保,车资也比较便宜。开通几个月来,过去搭乘“五类车”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当地居民,纷纷改乘电瓶车。与此同时,“五类车”逐渐退出当地市场。好,一物降一物,城中村治理“五类车”终于有了出路。

  广州整治“五类车”,政府已经用了10年时间,但从总体上来讲,反反复复,效果欠佳。值得关注的是,近一两年来,“五类车”已经从城乡结合部开上了内环等城市快速路,闯进了环市路等城市主干道。“五类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所闻。日前,市法制办就制定《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拟对“五类车”作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我以为,那些用于代步或快递、送煤气、送水的电动车,被“一刀切”值得商榷。更重要的是,政府在出台禁令之前,应该首先考虑如何满足市民出行的刚性需求。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治理“五类车”不能只靠堵、靠禁,关键还是要疏。有需求就会有市场,“五类车”之所以屡禁不绝,就是因为市民出行的需求未得到保障。尤其是那“最后一公里”,地铁不到,公交不到,的士也打不到。

  其实,所谓的“最后一公里”,往往是两公里、三公里甚至距离更远。天河的几个地方现在靠便民电瓶车暂时解决了问题。其他的地方呢?是否可以借鉴、推广?对不起,这些电瓶车目前是无牌营运,随时都有可能被取缔!为什么?首先是因为电瓶车没有进入机动车目录,车管所不能发牌。那么旅游景区、大学校园、度假村等的电瓶车又是如何上牌的?呵呵,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的牌,电瓶车归他们管。当然,营运也还需要交委管。遗憾的是,城中村的电瓶车他们都不管。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政府什么都管,有些时候有些部门对有些事情就是不想管!

  但愿便民的电瓶车,这种“五类车”的克星不至于落得个非法营运的下场,又或者自生自灭。据我了解,只需电瓶车的安全性能没问题,司机有资质,有规范的管理,只要它是在相对封闭的区域内运行,不出市政路,它就应该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城中村的电瓶车,合情、合理,有关部门可以让它合法吗?再不合法化,它就变成“六类车”了。

  在便民电瓶车合法化这个问题上,即使不考虑它配合了对“五类车”的整治,政府也应该有所作为,有所担当。政府没有分文投入,老百姓求你管一管都还不行?管理创新,有时也就是换换脑筋,走走群众路线。要不,改天我请有关部门,一起到城中村坐电瓶车兜兜风?

  (作者是广州市政协委员)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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