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时代还要物价部门何用?

2014年10月08日 14:39   来源:荆楚网   奇峰

  山西省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主任刘复贵对记者表示,餐饮业的定价已经放开十几年了,物价局不管。除非价格高得离谱,否则物价局不会干预。“明码标价,嫌贵就不要点,但不准强买、宰客。”(10月7日人民网)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绝大部分国人已经告别缺吃少穿的困难境地,逐步进入小康生活,物质的极大丰富让人们更加注重精神层面的追求。利用“国庆”长假,要么家人组团、要么朋友结伴,游历名山大川、饱览名胜古迹、观瞻社会变迁,获得精神享受的同时,更加增添作为中国人的民族自豪感。与此同时,还可以促进旅游、餐饮、交通等等服务业的发展,多好的事儿啊。

  可事不随人愿,个别景区、景点,不是在如何提高旅游品质和服务上下功夫,总是盯着游客的钱袋子,一门心思地想趁机捞一把。一些商家更是高举宰客刀,削您没商量。而与此相关的个别行业主管部门,要么出于本位主义护犊子,要么干脆出“雷语”伤客,让游客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五台山作为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在人们的心目中享有非常好的名声,游客慕名而来,在享受文化遗产带来的精神愉悦的同时,还可顺便品尝当地特色佳肴,获得舌尖上的快感。与此同时,也会对旅游地经济的发展作一些贡献。那么,谁愿当了“冤大头”还哭诉无门?如果按照山西省五台山风景区官方微博回应称:“市场经济时代,市场调节。只要是明码标价,你愿意买,他愿意卖,即可成交”的话,国家设置物价部门有何用?如再按山西省价格举报中心主任刘复贵所说:“餐饮业的定价已经放开十几年了,物价局不管。除非价格高得离谱,否则物价局不会干预。”人们不禁要问,既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都交由市场调节,那物价部门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不如请国务院精简机构时将物价部门裁撤掉,既省事、又省钱。

  民以食为天,人无论在何时、处于何地,都必须吃饭。“嫌贵就不要点”不是混帐话吗?如果餐饮业者都把价定得奇高无比,难道让游客们都去喝西北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要求各地政府对部分有型商品和服务制定政府指导价,商家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和幅度之内作价格调整;即便是商家自主定价,也只能取得合法利润而不能暴利。“一盘台蘑炖山鸡卖400元”的利润是否合法、是否暴利?当地物价部门理应根据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来认定,而不应该是用“雷死人不偿命”的话来敷衍。

  既然国家制定了“价格法”,又设置了专门的物价管理部门,当有其意义和作用,并非可有可无。那么,作为物价主管部门就应当行使职责赋予的权力、承担职能所应尽的义务,既允许商家获取合理、合法的利润,又让消费者享受到物有所值的商品和服务,才不至让纳税人的钱白花。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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