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者能够免费用血,这样的大“优惠”看上去特别激励人。可由于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优惠制度,本地献血只能本地用。许多人不停地追问,为何献血容易用血难?真到用血的时候手续麻烦不说,还很可能享受不到免费,明明已经献血了,亲属用血时还不被承认,需要去再献血置换用血(即所谓的“互助献血”),不献血不手术。互助献血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9月29日新疆网)
我国《献血法》规定:对无偿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后,凭《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用血结算单及能证明用血人与献血人之间关系的证件由采血血站报销用血费用。
同时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但这一条被血站和医院作了有利于自己不利于病人的曲解。
我国法律鼓励公民积极献血,并且在全社会开展献血光荣宣传,提倡无偿献血、全家光荣。规定公民无偿献血后,其本人和配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规定的免费用血量。但在实际生活中,这一规定却屡屡遭受尴尬,得不到保证,无法兑现。病人真正需要用血时,被血站和医院以库存血告急、库存无血为由,要求亲属互助献血,实际难以享受到免费用血的权利。即使能够享受,也因程序、手续复杂繁琐而让献血者知难而退,望而生畏。这也是公民无偿献血的困境。
献血有益健康,献血可以拯救他人生命,这是一种美德,一种奉献,一种精神,值得提倡,值得鼓励。但是,如何破解献血者献血容易用血难的困局呢?
笔者认为,我们必须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的献血者资料库,如实记载献血者的详细个人信息资料、献血次数、献血地点、每次献血量,以便献血者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需要用血时,可以很方便地调取献血者资料,确认是否享受免费用血以及免费用血量。就本地血站而言,应建立献血者完整资料档案,可以随时随地查阅。并按规定发给献血者献血证明,由献血者收藏保存。献血证明应具有全国互认通用之效力。三是献血者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因病需要紧急用血时,应当提交有关证明资料,但血站和医院应给予一定宽限时间,可以先用血,再验证,再结算。对于经过验证的献血者病人,就能优先保证用血。四是纪检监察、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对血站采血、医院用血的监督检查,防止并严厉打击血站买卖献血、人情供血、故意拒绝供血行为,确保献血法的顺利实施,保障献血者的法律权利,维护公民用血的公正性、医院用血的廉洁性。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