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吴起县周湾镇一村民吃擀面皮后,因尿检呈阳性,被当地警方以吸毒为由拘留15天。面皮店老板也因给食品非法添加罂粟壳被拘留10天。“我从来就不碰毒品,却被吴起县公安局五谷城派出所以吸毒为由,送进延安市二庄科看守所拘留了15天。我是被冤枉的!”(9月23日《西安晚报》)
吃了一顿擀面皮,结果却成了吸毒者,身体受到伤害无以维权,还因为被行政拘留,这样的结果想想都让人后怕。从专业上讲,吃了罂粟壳等毒品,尿检就会呈现阳性。警方将其作为鉴定是否吸毒的依据,在专业上并不存在问题,然而是误服还是主动,是客观还是主观,不能只问结果不问过程,更不能不讲程序,否则个体的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
对于“吸毒者”的申诉,吴起县公安局五谷城派出所所长马玉斌称:“无论是自主吸毒或者误食毒品,公安机关均以吸毒论处,这方面法律没有明确界定。”换言之其办案只讲结果不讲过程,更不会追问原因,如此办案显然有违依治原则。饭店老饭利益熏心,在食品中添加违法毒品,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和查获,本就有失职之嫌,再让其进入消费环节而成为受害者,无以得到补偿和安慰,结果反倒被拘留,“依法办案”的说法显然难以立足。
如果照此逻辑,那么如果一个人被别人强制注射了毒品,岂不也要以“吸毒者”而被拘留?再进一步讲,吃饭也有可能成为“吸毒者”,那么谁还敢在外面吃饭?法律的作用是用来惩治违法犯罪,而不是对无辜和受害者给予伤害,否则法律是一部恶法,而“依法办案”则属于“违法而行”。
就本案来说,查清真相还原事实并不困难。按理说,对于受害者提供的线索,公安部门应当及时介入并查实。即便无法对“擀面皮有问题”持以怀疑,但若能对“从不摸毒品”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也可以起到佐证作用。然而当地公安机关并没有积极作为,仅凭一个“尿检阳性”的结果,便定性为“吸毒行为”,如此漠视程序的懒症行为,带来对个体权利的伤害,也是对拘留权的滥用。
然而,相比于拘留而造成的权利伤害,“依法办案”的辩解才是最令人担忧之处。因为按照这样的程序和理由,那么下一个,再下一个“误食者”都可能成为“吸毒者”。想像一下,当某天你吃了一顿饭,结果却被警察给抓了起来,这将是一种多么难以想像的局面。在这样的“依法办案”下,个体的权利靠什么来保障,人人自危的恐惧又靠什么来消解? 程序正义才有结果正义,有时候程序比结果更加重要。吃擀面皮成吸毒不能只问结果,“依法办案”还得以事实为依据,然后才能以法律为准绳。没有事实支撑的办案,就可能办成冤假错案,就可能让个体受到伤害。“吃面引发的拘留”暴露出基层执法部门办案的简单化和表面化,也折射纠错机制的严重失灵。要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还得强化外部约束并加大办案的透明性,用刚性的监督去控制滥用的执法权。(堂吉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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