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擀面皮成“瘾君子”谁之过?

2014年09月24日 07:16   来源:红网   于文军

  延安吴起县周湾镇一村民吃擀面皮后,因尿检呈阳性,被当地警方以吸毒为由拘留15天。面皮店老板也因给食品非法添加罂粟壳被拘留10天。“我从来就不碰毒品,却被吴起县公安局五谷城派出所以吸毒为由,送进延安市二庄科看守所拘留了15天。我是被冤枉的!”9月21日,延安吴起县周湾镇徐台则村村民刘居有对记者说。(9月23日《西安晚报》)

  刘居有确实冤枉,他不是有意吸毒而是吃了老板添加罂粟壳的面皮而使尿检呈阳性。显然,罪在老板,警方应当追究老板的责任。然而,警方的解释令人满头雾水,警方说:无论是自主吸毒或者误食毒品,公安机关均以吸毒论处,这方面法律没有明确界定。警方的这一解释是难以服众的。现在,餐饮业黑心老板不乏其人,为招揽回头客,在饭食中下毒品的手段亦做得出。如果我们误食了这样的饭食,岂不都要蒙受类似刘居有的冤枉?以后,谁还敢到饭店吃饭?因为大家都知道:与“瘾君子”沾边可不是好玩的。

  也许警方说的是事实,即“这方面法律没有明确界定”,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就应当对界定不清的法律法规予以修改完善,做到无懈可击。只有这样,才能不放过一个坏蛋,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现在,尽管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但并不影响当地警方秉公办案,办法就是:实事求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关键是当地警方是否愿意不辞辛苦,是否不怕麻烦。倘若以“这方面法律没有明确界定”做借口来办案,无疑是“懒政”行为,应当打屁股。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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