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镯鉴定费2万,谁能接受?(图)

2014年09月22日 07:15   来源:西安晚报   文/汪昌莲 图/陶小莫

  今年8月25日,霍先生妻子的玉镯被送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进行鉴定。鉴定之前,霍先生缴了2万元的鉴定费用。9月初,鉴定结果出来,霍先生妻子玉镯的价值在1.5万到2万元之间。司法鉴定的费用甚至高于镯子自身的价值,这让霍先生想不明白。他不知道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又是否允许。(9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一件价值2万元的玉镯,司法鉴定费需2万元,这等于是,鉴定之后,这件玉镯就归鉴定机构所有了,司法鉴定变成了“劫财”,如此荒唐的结果,谁能接受?

  事实上,对于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有法可依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在办法的“附件”中,对价值10万以下的财产,制定了从几百元到几千元等不同的收费标准。但问题是,《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中,未将珠宝、玉石等物品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纳入其中;既然没有“政府指导价”,司法鉴定机构就可以“漫天要价”。再者,玉器鉴定涉及专业知识,一般评估机构做不了;而司法鉴定的门槛又让一部分鉴定机构无法进入,这实际上造成了这一司法鉴定领域的垄断;既然被垄断了,鉴定机构在收费上就可以“狮口大开”了。

  因此,对于司法鉴定费,也应该进行科学“鉴定”。首先,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不应留下空白,应将珠宝、玉石等物品的司法鉴定,像法医鉴定一样,细化收费标准。只有细化政府指导价,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才能让人一目了然,避免很多质疑。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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