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必严”决非戏言

2014年09月16日 07:35   来源:广州日报   连海平

  一个农民公寓的招标项目,最终导致两名官员被抓,13名专家库专家获刑并被注销相关资格,21家企业被限期取消投标资格……广东省纪委前天通过其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通报了近期查办的10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在省纪委通报的10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中,级别都不高,中院审判庭庭长、县教育局长、派出所所长、村委主任,甚至还出现两位村民小组干部的影子。可以说,都是一些小“苍蝇”。要是你认为光拍“苍蝇”,那你就错了,今年1~8月,全省被立案查处的厅级干部就多达59人。这说明,只要存在不正之风、腐败问题,不管职位高低,都有被查处、追究的风险。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或作案,是十分错误的。

  在这些案件中,“佛山南海区西樵中学乱收费”很有意思。该学校违规组织学生订购省、市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组织学生到校外辅导机构参加辅导,由本校教师参与授课。个别班级向学生收取班会费每人12元。与那些违法违纪大案相比,这些行为不过是“鸡毛蒜皮”,要在过去这点乱收费简直不值一提,今天同样被起底,校长被免职,足见纪检监察部门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采取“零容忍”不是假的。“东莞沙田镇某农民公寓项目围标串标案”,有13位广州专家获刑,同时被注销执业资格,这种惩罚力度也是前所未有。

  再看肇庆广宁县木格镇“私设站点乱收费案”,册田村党支部原书记周炉金拦路设卡收费,结果不但周本人受到党纪处分,从木格镇原镇长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等数人都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辖下部门或个人的违法乱纪案件负有什么样的领导责任,就受到什么样的处分,再也不是“一人做事一人当”式的追究,这是从本案中得到的解读。

  省纪委点名道姓曝光十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向全社会释放出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信号。党员干部都要认清形势,对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阳奉阴违,对人民群众利益麻木不仁,是要付出代价的。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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