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上访看不到希望”的制度困境?

2014年08月28日 09:36   来源:红网   岳乾

  时隔八年,福建念斌案终于沉冤得雪,8月22日,福建高院二审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念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上诉人念斌所犯罪名不能成立。”(8月27日中国新闻网)

  之后,有媒体披露了念斌案八年反复的上诉、申诉中一些鲜为人知的细节,采访了重要的当事人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其中念建兰对上访的一段说法令人深思,念建兰认为,上访者之间是“悲痛地在交流”,从他们身上看不到希望,带来的情绪很消极,而“不上访”是自己做的正确的事情之一。

  当上访已成为弱者维权最重要的渠道,被损害者寻求正义首选的机制时,这一备受关注的冤案的当事人却自始至终未选择上访作为谋求正义的方式,这的确是令人颇感惊讶的。当然,念建兰未选择上访,其原因首先在于她认为上访者之间是悲痛地在交流,在传播一种所谓的“负能量”,在他们身上看不到希望;但是最重要的原因恐怕是念建兰明白,上访不但求不来正义,自己也可能被劳教而失去自由,而他身陷囹圄的弟弟等不起。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让人遗憾的制度与伦理的困境。当上访成为弱者维权最重要的、乃至首选的方式与机制时,上访却愈来愈成为一条令人看不到希望的不归之路,在心理与现实的双重夹逼下,上访者不得不承受长期消极的情绪,承受时刻失去自由的危险,放弃正常的生活,成为一个被社会边缘化的“上访户”。事实上,上访甚至成为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撕裂了上访者正常的生活,另一方面也割伤了地方政府的治理机制,在多起媒体报道中,我们看到,地方政府不得不投入巨大的财力、人力为上访买单,甚至往往有政府方面的截访人员为情绪激动的上访者所伤、所杀,这巨大的投入已成为某些地方政府无法承受之重负。

  在念斌案中,念建兰选择了另外一种方式,她聘请律师、寻求证据、做技术鉴定,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谋求心中坚信的正义,最终,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这或许为那些维权者提供了另外一种解决问题的路径,通过借助现有的司法程序,利用正常的机制维护自身权益。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简单,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与足够的财力,加之传统观念的影响及长期累积的对于公权力的不信任,对于多数身处社会底层的受害者来说,司法程序往往是无法落实的纸面上的条文,而正常的机制则是无法触及的权力的衙门。对于他们,不知道打官司、不会打官司、不想打官司、打不起官司是现实存在的问题。正如在同一篇报道中所显示的,作为念斌案受害者另一方的俞家人,他们希望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哭闹”,可以想象,这也是绝大多数弱者目前可以选择的方式。

  所以,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解决“上访看不到希望”下的制度困境,无非是要建立、畅通弱者维权的制度机制,而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最重要的乃是激活、强化司法机制,以司法支撑起弱者维护自身权益、谋求正义之希望,使司法成为利益争执的裁判者、公民权益的救护者、社会正义的守望者。而在笔者看来,在目前,激活、强化现有的司法机制最关键的问题尚在司法之外,在于解决弱者不懂得利用司法程序,不知道打官司、不会打官司、不想打官司、打不起官司的现实问题。而这就需要国家、社会共同发力,尤其是需要国家司法机关、民间律师团体共同发力,建立、健全接地气的、针对弱者的司法援助相关制度,使弱者可以、乐于利用司法这一工具,使利益争执规范到司法的框架之内。

  只有当弱者树立起对于法律的信仰,对于司法的信任,只有司法取代上访,成为弱者维权的最重要的、首选的方式,“上访看不到希望”的制度困境才有可能解决,法治国家才可能建成,真正的正义才可能实现。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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