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国家信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今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信访人应采用走访形式,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4月24日《新京报》)
据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解释,实行逐级走访,根本出发点在于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且《办法》为有权处理机关和来访群众指明了一条步骤清晰、要求明确的路径,引导群众变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多头上访为就地反映问题,有助于减少信访成本和奔波劳累之苦,但从网民反应来看,还是对《办法》充满了质疑。
民众所以上访,原因之一就是问题在基层长期得不到解决,原因并不复杂,往往是基层信访部门与当地政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牵牵耳朵鳃动弹、拔出萝卜带出泥,在解决信访问题时,常常要看当地领导的脸色。“官官相护”、“利益链条”把信访工作人员与当地领导拴在一起,造成许多涉及政府、领导的上访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
在这种状况之下,如果越级上访不予受理,那么,无疑切断了民众最后的希望。说实话,上访者也不是傻瓜,跋山涉水、风餐露宿去上访,也不过是期盼问题得到解决,假设问题在基层就能得以处理,谁还会花车票钱去越级上访?
尽管《办法》进一步压实了有权处理机关的责任,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失职可能会带来的后果,可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没有独立于政府机关的“特别权力”,要想让工作人员毫无顾虑地去解决当地问题,真的很难。本级的,处理起来会更加困难,而上一级信访部门,也很容易受到地域距离较近的下级部门的干扰。
为了截访,有些地方设立过“培训班”、“训诫所”,假如地方政府继续设立这样的处所,将来访者关起来训诫,而上访者又不能越级上访,那么,对于上访者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办法》看起来很美,但是就怕执行起来变味走样。要想“越级上访不受理”圆满收场,就必须让基层信访部门免于当地政府的领导,不管是办公场所还是隶属关系,都要独立于政府机关,同时严格责任落实,对于渎职、失职以及徇私的信访工作人员,予以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