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安徽徐思兰涉嫌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街道办事处一案在埇桥区法院第二次开庭。检方指控徐思兰多次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办事处人民币累计9200元。徐思兰依然拒绝认罪,她坚称这些钱是上访期间因生活困难,由其申请或是政府主动给予的救助款,而非敲诈。目前此案尚未判决。(10月19日《新京报》)
无疑,本起诈骗案的奇葩之处在于,总以截访、黑监狱、“学习班”等强势形象见人的地方政府,居然成了弱势群体,多次遭遇“欺诈”。按照街道办的说话,“徐思兰频繁以进京上访为‘要挟’,迫使多次给钱、报销”。譬如,今年“两会”期间,徐提出“最低给她5000元,才不去上访”。可问题是,上访本是公民的合法权益,怎成了屡试不爽的“敲诈神器”?
其实,上访成“敲诈神器”,原因并不复杂。一方面,随着中央、媒体、公众关注度的提升,截访、压访已越来越没市场。另一方面,各地对信访维稳“一票否决”的硬约束还在。比如,“徐思兰今年到北京非正常上访两次,直接导致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中杰停职。”在两方面作用下,现金赎买已成为很多地区息访的主要手段。有的地方甚至明说,“只要不上访,有话好商量。”
因此,从本质上看“访民敲诈政府”,只不过是一种买卖。街道办为何起诉徐思兰敲诈?街道办的解释是,“多次给钱、报销,都没能阻止徐频繁进京上访”。也就是说,访民“违约”,政府才不得已维权。于是,街道办才“后知后觉”,“被敲诈”两年后才报案。试问,倘若访民徐思兰息访,地方政府会不会起诉敲诈?
由此观之,上访成了“敲诈神器”背后,隐藏的是地方政府与访民的博弈。访民以上访(尤其是去北京非访)为要挟,逼迫地方政府就范;部分地方政府通过赎买等方式压制问题。表面看,双方找到了利益平衡点。但如此平衡,只能让问题潜伏的“虚假”平衡。到最后,问题一定会报复性爆发,让两方面矛盾愈发不可调和。试想,此事过后,访民与北关街道办事处之间,还有信任可言么?
通过信访敲诈案,地方政府必须意识到的是,上访是反映问题的渠道,而不是利益搏击的工具。当上访附着了附加成份的时候,一定会让问题变复杂。通过“小恩小惠”、暴力压访、“法律陷阱”骗访等方式,只能让问题潜伏。唯有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为导向,真心实意的解决问题,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王道。只是知难行易,否则,十八大提出的取消信访“一票否决”,也不会在基层依旧“潜伏”。
(责任编辑: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