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上访”是不值得骄傲的傲娇

2014年09月17日 07:24   来源:红网   文/高亚洲

  重庆市武隆县铁矿乡曾是远近闻名的“上访乡”,矛盾此起彼伏,干群关系异常紧张,群众上访不断。近年来,当地政府转变思路,认真帮村民解决问题,处理矛盾,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效益农业,使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由县里的倒数第一成为优秀乡镇。而今,两年多时间里,乡里没有一例到县以上信访部门的上访。(9月16日《中国青年报》)

  从上访乡到零上访,在声情并茂的新闻稿中,成为“当地政府转变思路,认真帮村民解决问题,处理矛盾,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效益农业”的政绩映证。不得不说的是,一个远近闻名的“上访乡”是难言政通民和的,如果媒体所言属实,也有理由相信,在一片大好气象中,在一件一件“销号”的矛盾管理中,“一件件民生实事,改变了干群关系”,并揭掉了“上访乡”的帽子。但是,当上访乡不再,姑且不论在利益冲突多元化的当下,一片升平的“零上访”,存在多大的现实不可能,单就“零上访”而言,在现实的社会秩序格局中,这样的新颜真的是值得传颂的好成绩吗?

  很显然,在这个得以传扬的正面典型中,存在着这样的坚硬逻辑:上访并非什么光彩行为,实现“零上访”是公权力追求的目标。但是,从根本上说,上访本不应该成为一项正确与否的选择,无论是对当事人或是公权力。要知道,上访其实还有另外一个更具法律内涵的词汇——信访。在关于信访的词条解释中,已赫然说明这是“中国特有的政治表达形式”,不过,这并不妨碍其本身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信访”是作为一种公民权利写进了法律之中的。

  从最初的信访条例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内容规定。再到后来,有相关部门对“限制越级上访”的细致规定,信访权利始终在明晰和规范的渠道中前行,并始终作为一种权利救济渠道存在。这与“英明”的销号管理无关,与“改善的干群关系”无关,与“发展促稳定”的思路无关。

  于此而言,一个很自然的揣测是,从“上访乡”到“零上访”,所隐含的可能是这样两个现实:要么是虚妄的政绩成绩表,要么是虚妄的维权渠道。可以说“零上访”的虚妄所隐含的其实依然还是深刻存在的维稳逻辑,在公权力看来,上访通常与维稳有着天然的关联,却忽略了上访与权利本身的真正联系。其实,当我们的维权还停留在“大事大闹,小事小闹”的解决层面上,当上访成为公权力所不能容忍的恶行,“零上访”成为大书特书的地方政绩,又似乎是不难理解了。

  于此而言,“零上访”的出现,并非是值得赞颂的美好,更像是某种刻板逻辑下的傲娇,而这并不值得骄傲。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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